闽侯县供销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9 12:44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闽侯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街心路88号,电话:0591-22982264,传真:0591-22982263)。     一、总体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精心指导和关心支持下,我社结合供销合作社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程序,努力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我社政府信息公开,现将我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社坚持能予以公开的都予以公开,让群众监督。2023年,我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纸质版材料均已按时按要求报送县档案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形成以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各科室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对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起七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积极配合县政府在“福建·闽侯”门户网站上的专栏及栏目,定期更新“信息公开”专栏下相关动态信息。结合我社实际,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凡上网信息均要先后通过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把关,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3年,我社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闽侯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绩效指标考核评估办法》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程序,努力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我社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保证政府信息发布及时。

(五)监督保障

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社建立以社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指定社办公室人员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进行调整。我社按照上级要求,积极选派工作人员参加我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社积极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目前我社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并且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二是由于人员调动,工作未及时交接,导致网站信息更新及时性相对滞后。为此,我社下一步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业务科室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合理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我社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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