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闽侯县财政局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http://www.min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A栋5楼,电话:22982260,传真:22982260)。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一是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二是根据县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建设分工要求及栏目建设职责安排,为加强本局政务网站建设,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领导分工、职权公开、专项规划、政策法规、通知公示、权责清单、工作动态等信息,开通了方便公众办事的网上办事、公众互动、公众服务等栏目,指定专人负责及时迁移、维护、更新、增加网站内容。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调整,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实现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对外集中公布,提升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列明文件的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完善网站的政策文件文本下载功能,方便人民群众查阅下载。四是提升政策解读回应,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工作,积极发挥财政作用,围绕减税降费、复工复产、三大攻坚战、互联网+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做好财政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国务院、省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局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我局针对26个试点领域中对应的财政预决算领域积极对接省市财政局,及时跟进出台相应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落实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开任务。
(三)主动公开。今年以来,我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提升公开意识,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范围,切实增强公开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受理流程等;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一年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8件。其中工作信息9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7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2条。
(四)依申请公开。我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强化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在答复申请时,要依法有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出具告知书,规范格式和内容,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避免错别字等低级错误,切实做到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需求。
(五)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机构健全、责任明确。二是及时向县档案馆移交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按照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档案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相关规定要求,每季度处认真做好上一季度已发布信息的梳理工作,并确保该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及时移交到位。对今年新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文),做到符合法定移交时限,报送档案馆数与网上发布数相一致,便于公众查阅。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都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通过审查应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统一在闽侯县政府网上公布。四是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根据“以训代会、注重实效”的原则,我局积极参加县里举办的培训班,内容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密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内容,提高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六)平台建设。我局依托闽侯县政府网加强信息平台建设,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更新财政政策、工作动态、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以及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并通过政务公开统计信息栏目向社会公开全县每月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财政专项支出的信息公开力度。
(七)监督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我局严格审查单位公文公开属性,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保密审查,可以公开的文件,按照程序公开。及时对已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对失效、废止、被新文件取代的文件及时标注文件的有效性。
1、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一是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做到既依法公开,又严格保密。二是公开信息涉及其他部门和单位的,及时进行沟通、协商和确认,保证公开信息准确、一致、安全。三是按照“保密审查与公文流转、信息发布同步实施”的要求,认真抓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建设,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前置。拟稿科室在公文制发过程中同步确定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属性。确定为“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在我局形成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紧密衔接、规范严谨的管理体系。四是由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保密检查和督导,并及时通报情况,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2、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闽侯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制度》,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细化和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二是通过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形成常态化日常监测、应急处置、问责等机制,以便问题在第一时间得到了处理完善。三是开展了闽侯县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通报了考核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0 |
2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4 |
0 |
3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14 |
0 |
1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7 |
30672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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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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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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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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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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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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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网络时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不到位。二是我局有针对性的政府信息公开学习不够深入,相关业务培训开展的也不够积极。三是公开形式单一,对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和手机微门户等新媒体建设与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新的一年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健康和稳妥发展,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突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新媒体建设。加快微博、微信和微门户等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新媒体在发布政府信息、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交流互动方面的重要作用。
2、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调研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水平。严格履行受理登记、答复审查、延期办理、意见征询、保密审查等程序,妥善办理答复。
3、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力度。根据我市工作实际,建立常态化、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机制。通过采取“请进来”、“学回来”、“送下去”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
4、强化考核检查和协调指导。进一步完善社会评议制度,适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进行社会评议。通过月通报、年度考核等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闽侯县财政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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