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0:00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闽侯县财政局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A栋508室,电话:22982260,传真:22982260)。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通过财政资金模块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全年公开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信息10条,将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领域的财政专项支出的信息更加详细系统的予以公开。二是公开预决算信息10条,切实做到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并在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本级政府债务信息共7条,解释说明举借政府债务等重要事项,及时向公众披露债务举借等有关信息。三是公开资金直达基层信息12条,我局针对26个试点领域中对应的财政预决算领域积极对接省市财政局,及时跟进出台相应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落实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开任务。四是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我局2021年通过12345平台办理群众诉求53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高达100%。四是做好行政执法事项公开。我局今年在“信用福州”网上公示行政许可类业务9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福州”等网站上公开政府采购行政处罚2件的,促进形成“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营造重信守约的信用环境。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0件,其中政府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2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1条,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信息1条,工作信息10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6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出具告知书,规范格式和内容,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避免错别字等低级错误,切实做到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属于非我局公开范围的内容,已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渠道。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我局严格审查单位公文公开属性,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保密审查,依照程序公开相关文件。同时及时对已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对失效、废止、被新文件取代的文件及时进行标注文件的有效性。二是加强人员保障。我局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好对接工作,各科室政务公开管理员积极配合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发布工作。

  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以闽侯县政府网为主要阵地,及时公开与财政相关的政策规定和动态信息。虽未开通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和手机微门户等新媒体平台,但积极利用本局宣传栏,LED和发放宣传册等传统信息公开方式发布财政资金信息,并与县农业局一起将财政资金惠民惠农的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利用村务公开栏公开惠农政策实现了与村居公开的有效衔接。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将政务公开考核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543.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将认真对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落实各项信息公开任务,严格按要求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和成效。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财政信息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丰富和多样。我局公开方式仍以以传统公开平台为主,对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和手机微门户等新媒体建设与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县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配合得还不够积极,政策解读的针对性、质量和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研究,切实予以改进。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将总结经验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突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新媒体建设。更加积极主动地丰富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为政务公开拓展广度

  2、配合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的解读发布。围绕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围绕县委县政府重要部署,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发布增进民生福祉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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