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闽侯县财政局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 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A栋508室,电话:22982260,传真:22982260)。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好县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的公开工作,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时在“政府预决算公开”栏目公开相关信息9条。二是在“财政收支”栏目公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信息5条,将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领域的财政专项支出的信息更加详细系统的予以公开。三是公开资金直达基层信息12条,使得惠企利民、关系民生福祉的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更加细化透明。四是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我局2022年通过12345平台办理群众诉求89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高达100%。四是做好行政执法事项公开。我局今年在“信用福州”、“福州市政府网”网上公示行政许可类业务8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福州”、“福州市政府网”等网站上公开政府采购行政处罚3件的,促进形成“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营造重信守约的信用环境。
(二)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财政工作重点,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条,涉及财政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1条,财政工作信息2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1条,全部信息均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权益。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今年共收到3条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员均为自然人,申请内容包括决算公开,教育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和政府债务信息,我局均已安排相关科室和人员对申请人进行了及时回复,属于已公开的信息和非我局公开范围的内容,已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渠道。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利用不同渠道加强部门信息公开。福州市政府网、闽侯县政府网、闽侯县惠民资金网、“双随机、一公开”以及本局宣传栏,LED和发放宣传册等传统信息公开方式发布财政资金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检索查询,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实时公开。二是我局按照保密审查程序严格审查单位公文公开属性,依照程序公开相关文件。同时及时对已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对失效、废止、被新文件取代的文件及时进行标注文件的有效性。三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时完成本县财政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重点落实好“财政资金”专题专栏保障工作。不断提高工作实效,按规定时限实时更新信息,及时解读财政工作和政策,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信息。 四是推进惠民资金监督平台建设。截至10月11日,全县惠民资金网上线项目数据涉及14个县直部门、65个惠民项目,发放金额达26.3亿元,惠及群众24.8万人。村务公开涉及建设项目1883个,支出4.91亿元,收入13.81亿元。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将政务公开考核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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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5358.1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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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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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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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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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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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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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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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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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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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落实各项信息公开任务,严格按要求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和成效,但依然存在以下问题需要改进:一是今年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偏少,在强化政策解读,对社会公众关注的财政热点问题互动回应方面不够积极主动。二是通过政务公开工作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需要在工作中切实予以改进。
2023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各项要求,从以下方面强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紧扣群众关切的财政热点和难点,多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财政工作信息和重大决策,方便民众随时了解获取相关信息。
二是主动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让财政工作“看得见、听得懂,可参与、能监督”。
三是提升公开质量,提高社会满意度。让财政信息更通俗易懂,对新出台的财政政策、文件,及时跟进研究,创新形式以更加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解读,让财政信息更加接地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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