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28 16: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闽侯县政府网”(http://www.minhou.gov.cn)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2号;邮编:350100:电话:0591-22982370;传真:0591-62198839;电子邮箱:woool001@163.com )。

一、概述

2014年闽侯县发改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依照省、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和侯政办〔2014〕120号文的相关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结合发改职能,我局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并指定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责任明确,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服务公众的水平,成效显著。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我局制定了《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规章制度,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全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同时,我局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制定执行《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了主动公开信息在形成后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2014年以来,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次。

2、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档案馆规定要求,对于已签发并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按有关规定审核确认后,由局办公室在相关网站上发布,并按时将公开信息报送县档案馆存档。

3、加强信息公开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整体方案。公开前,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

4、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我局已建立政务舆情信息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办公室统筹、领导审批把关等工作程序,并通过“12345”网站等渠道接收群众意见,坚持每个工作日及时查看。选配熟悉信息公开的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发布、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现已形成在全系统正确面对舆情、遇事不躲不推、妥善处置事件、积极回应关切的良好工作氛围。

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等专栏,及时报送县档案馆公开、设立公开栏等多种方式,有效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了解有关政府信息。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全部在审批信息形成后7个工作日内在网站上向社会主动公开。

2、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梳理行政处罚事项。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推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是为了满足民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需要,是通过社会监督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实现行政处罚结果的公正性。对核准招标事项后规避招标和不按核准事项进行招标违法行为的处罚;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建立案件信息公开监督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行政处罚结果公开保密审查、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操作规程。对弄虚作假导致节能评估文件内容失实违法行为的处罚。2014年以来我局没有行政处罚案件。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严格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做好财政性资金公开工作,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三公”经费等内容为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

2、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侯政办〔2014〕26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本部门预算审计,以及重点项目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安排;拓宽审计信息公开公开渠道,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一是政府采购信息都在网上公开发布,充分保证所有愿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都能及时的、机会均等的获取政府采购信息;二是切实保证所有程序、环节公开,使每个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都清楚如何获取采购文件,明白文件编制要求、开标、评标的程序;三是采购需求、评标方法、评分标准等列入采购文件并在网上公开,没有列入采购文件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四是所有中标结果都网上公告,接受全社会监督。

2、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一是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的审查。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全部在审批信息形成后在网站上向社会主动公开。积极利用第十二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6?18平台,促进资金、技术、人才与项目对接。2014年完成成果对接项目45项,落实资金11.3亿元,完成技术需求项目18项。二是突出重点,循序渐进。重点公布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建议书批复信、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信息、初步设计方案批复信息、项目核准信息、项目建设管理公开信息,突出对不良行为信息的披露,逐步为企业和个人建立信用档案,实现对工程建设各类信息的全覆盖,有效推进实施联动监管措施。截至目前共发布闽侯县重点项目信息18条,各类项目信息226条。

(五)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1、信用信息公开。一是依托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工程建设从业主体资质、项目业绩、信用评价、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检查,编制情况通报,实时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中发布,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按计划推进实施工作的开展。

(六)结合发改职能,立足实际,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2014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66条,做到能公开的都主动公开,覆盖的项目类别丰富,大大提高了发改工作透明度,促进了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作用。对在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能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做到程序规范、配合默契,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

(七)加大保密审查力度,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根据省、市发改委和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加大对各部门信息公开人员的保密工作教育培训,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结合起来,确保从源头上做好保密审查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不以保密审查为由拒不公开政府信息,不搞假公开,发布假信息。

(八)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审核、公示、听证等各项基本制度,并对照制度严格执行,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在日常工作中也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相关法规、制度、文件进行学习及探讨,强化其责任意识,提高其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4年度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66条,历年累计349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均在闽侯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2、规范性文件;3、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4、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5、工作动态;6、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等。做到进一步规范信息内容,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得到上级机关的好评。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在闽侯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目前我局尚未收到过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4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

目前我局尚未收到过正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书面申请,没有进行过收费,不存在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到目前为止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公开的信息内容应当进行更加细化的梳理,与时俱进,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使其归类更加合理,方便公众筛选和查阅。

(二)信息发布渠道单一。目前,信息公开的载体仅限于网站,而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发布的较少,缺乏在其他媒体上发布政府信息的经验。

(三)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各部门的绩效考评中,有效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和落实。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66

34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66

34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述、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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