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侯政办〔2021〕73号)任务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并由我局审批、核准、备案的非涉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规定的公开渠道和载体上,公开项目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同时,重点做好办事指南、办理过程信息、咨询监督,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节能审查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定期在“重大建设项目”专栏内发布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公开我县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经统计,2021年我局在“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重点建设项目相关信息130条,主要涉及项目清单、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审批、项目核准、项目备案等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信息5条;民生价格信息12条;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的全面公开2条。2021年我局共收到12345网站诉求件341件,满意率为100%。
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2021年12月我局完成县政府网站改版任务,对照福建省《2021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指标》进行逐项比对,着重对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专题专栏五大栏目进行规划,通过本次项目建设,提升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优化用户体验,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解读平台、更加便捷的公众服务平台。
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我县政务新媒体共有40个,其中:微信公众号34个,微博3个,抖音2个,今日头条1个。我局定期对我县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对未及时更新、表述不准确的新媒体管理单位作出通报。
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2021年我局与“福建拓尔通软件有限公司”签订了《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运维增值服务项目》,依托福州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将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标准化改造,包括、网站栏目规划、网站页面设计、历史数据迁移和网站后台模板实施等。对政府网站标准化改造中所涉及的历史数据进行迁移设计,并结合网站应用现状分析,在保证原网站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实现历史数据的完整迁移,实现新旧网站的平滑过渡。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工作信息。已全部按要求在网上公开并及时报送县档案馆。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有:在“闽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公开;在闽侯县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强化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我局在答复申请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出具告知书,规范格式和内容,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维护政府部门的形象。2021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4件,其中,属于同意公开答复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1件,都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答复。2021年,我局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挂靠办公室,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努力实现政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按照省、市、县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结合我局实际,落实工作任务,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保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安全运行,积极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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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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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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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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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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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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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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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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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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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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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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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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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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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2 |
0 |
0 |
0 |
0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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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1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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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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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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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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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1 |
1 |
0 |
0 |
0 |
0 |
1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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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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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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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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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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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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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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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2 |
2 |
0 |
0 |
0 |
0 |
1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专业领域的工作需进一步夯实,尤其是在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对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在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面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积极改进,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能力。二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梳理能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梳理汇总,做到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更新发布信息。真正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相关信息内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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