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09:59 | 来源:闽侯县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闽侯县公安局工作实际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的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128号,电话:0591-22063610,传真:0591-22063456)。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查。严格遵守“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加强公文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规范发布程序和提高公文公开率的同时,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信息需求。二是做好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县政府公开办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组织对全县公安机关相关负责同志集中学习《条例》,全面落实保密制度和追究制度。三是拓宽宣传渠道。利用新媒体扩大警务公开宣传覆盖面,2021年累计在“福建警方”“福建禁毒”等省级新媒体平台上稿9篇,在“福州公安”“平安福州”等市级新媒体上稿53篇,在“遇见闽侯”“平安闽侯”等县级新媒体上稿88篇,在县局官方公众号刊载文章225篇。四是推进“放管服”工作。2021年对接并公布至互联网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36项。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共梳理并对外公布双随机抽查事项11项和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2项、确立了260家市场名录库,12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57家单位进行抽查,发现问题5个并均已完成整改,抽查结果均已在相关网站上完成公示。

  (二)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221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13条,以“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和纸质文件送闽侯县档案馆供查阅两种形式主动公开,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5条,不予公开信息203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收到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5份,历年累计共收到36份公开申请。今年受理申请的5份均已答复,主要涉及相关案件、警情的受理和处置等咨询。其中,不予公开答复数3件,无法提供数1件,不予处理数1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县局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一致。及时对网站系统后台信息公开功能进行完善,在网络平台公开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到时效性和准确性相统一。

  (五)监督保障情况。以县局年度综合绩效考为抓手,积极组织各部门负责同志开展集中学习,使其充分了解政策,提高实际操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28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08

行政强制

49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8.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2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公众需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一是处理相对疑难的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宣传告知力度不足,部分群众对依申请公开内容的范围不够了解,导致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或申请的内容属于县局无法提供的内容;三是信息主动公开深度不够、质量不高、时效性不足。     在2022年的工作中,我局一是加强对申请人的沟通和宣传,全面做好便民利民服务工作;二是强化日常检查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持续推进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对信息更新、公开做到高效、全面、准确。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21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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