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7 08:21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1号,电话:0591-22982504,传真:0591-2298128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不断提高,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服务水平切实提升,有效地保证了群众在政务工作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密切工作配合,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一是继续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我局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全面规范信息采集、发布程序,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496条,历年累计6191条。主要类别为:土地出让类12条,土地征收类89条、总平调整类102条,其它类信息293条。

  二是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本局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土地使用权登记、矿产资源登记等办事条件、依据、程序、时限、结果,征地听证告知、征地公告、经营性土地出让公告、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等。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以“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闽侯县行政处罚服务大厅、闽侯电视台、福州日报等渠道进行网上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方便社会公众检索查询。

  三是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为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我局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及时通过闽侯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18年度闽侯县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公开”“2018年度闽侯县城乡规划局部门决算公开”“2019年度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公开”,以及“2018年度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三公”经费决算说明”“2018年度闽侯县城乡规划局“三公”经费决算说明”“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和干部职工的监督。

  四是按时向县档案馆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材料,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件、电子文档报送县档案馆,供公众查询。2019年共向闽侯县档案馆报送文件203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39条,历年累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72条。其中当面申请77件、信函申请48件、网络申请14件,主要涉及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征地补偿、征地红线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出让合同等方面。

  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已答复139条、待答复0条,已答复中“同意公开”的100件、“部分公开”的4件和“不予公开”的11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24件。

  2019年以来,“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要求公开不动产登记材料,依据《条例》规定,“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当事人需要获取特定的不动产信息的,应当按照《物权法》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二是申请内容不明确,获取的政府信息需要收集、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不符合《条例》中对政府信息的规定。三是申请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按照《条例》不予公开。

  2019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4件,历年累计10件,主要原因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对其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内容不满意,其结果是我局对其公开内容作出补充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1件,历年累计5件,主要原因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对其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内容不服,其结果是驳回上诉,维持原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部门形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根据人员调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各科室负责本科室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作为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协调机构,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在领导小组指导的下,我局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现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规范管理,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在县政府的指导下,加强网站的日常建设工作,及时充实更新网站信息工作内容,强化网站安全防范及上网信息的审核管理,确保网站安全健康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制发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定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侯自然〔2019〕208号),明确责任人及其职责,建立拟文科室负责人初审、办公室复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逐级把关的保密审核机制。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杜绝泄密事件发生,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是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流程和操作准则,提高我局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三是拟稿科室必须明确制作信息的公开属性,报科室负责人和办公室审核是否符合《条例》中规定的公开事项,审核通过后经分管领导同意,报主要领导签批,予以公开。理顺内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

  (六)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侯政办发〔2019〕16号)要求,严格按照任务要求,在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内容等方面不断努力,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我局坚持做到“谁起草谁解读”,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做好解读政策、及时释疑解惑。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政策文件,按照《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舆情风险评估制度》和《2019年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应对处置工作。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不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压缩登记时限,一般不动产登记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并首创移动支付,在全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全县非税收入执收单位中,率先启用智能pos机扫码支付缴纳不动产登记费,实现了非税收入缴款的全天候、一网支付、移动办理。进一步推动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推动信息同源管理,实现内部系统数据共享,构建房管、不动产两套系统中间数据推送平台,打通数据连接瓶颈,不动产办件效率得到大大提升。

  三是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我局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及时对新条例进行宣传解读,积极借鉴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优化提升公开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制发了《关于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侯自然〔2019〕439号)等文件,定期对政府公开主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建设群众满意型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许可

34

0

1054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6

0

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处罚

98

0

336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8

53607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8

1

0

0

0

0

13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5

1

0

0

0

0

9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4

0

0

0

0

0

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3

0

0

0

0

0

2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7

0

0

0

0

0

7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8

1

0

0

0

0

1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通过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还不够完善。二是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发布信息不够及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提高,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等。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加强对《条例》及各级相关文件的学习,强化公开主体责任,把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纳入日常工作,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程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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