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0 09:02 | 来源: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in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龚亚伟联系(地址:闽侯滨江商务中心C座611,电话:22982504,传真:2298978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实际工作,规范政务公开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通过闽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本单位工作动态、公示公告、供地出让、征地信息、财政资金等信息1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有关要求,规范登记、转办、答复、归档程序,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合法合规、及时高效。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2件,上年度结转2件,共104件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办理。从办理结果来看,公开42件,区分处理30件,不予公开8件,24件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情形。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3件,“结果纠正”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安排专人从事网站管理和维护,及时审查、更新发布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名单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用地审批等自然资源重要领域的信息建设情况。

(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依据《2024年福建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主要围绕法定主动公开事项,从内容全面性、发布及时性、获取便民性三个维度进行和完善,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

1.规范完善主动公开项目。对照《2024年福建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中20个二级指标项目,一是认真梳理模块,对应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全面性;二是实行公开信息限时办结制,形成岗位互相监督,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性;三是设置B岗加强纠错,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页面展示格式的通知》,对公开信息布局格式、网页版式等方面进行纠错复查,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性。

2.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按要求设置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各申请渠道详细说明和使用方法,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渠道和咨询热线电话,提升政策宣传、疑惑解答、问题解决能力,全年共接到各类咨询电话27人次,有效地引导群众合法合理提出申请;重视答复文书的制作与规范,在办实事上下真功、细微之处见真章,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

3.持续深化机制建设。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制度,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凡信息发布必“先审查、后公开”,坚持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各类信息公开分类清晰、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全年未发生失泄密问题。

(五)监督保障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和监督,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一盘棋”,形成分工明确、统筹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定期开展自查自评和第三方评估,以评促改,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同时,针对上级部门反馈和公众投诉的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效果,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1

0

0

0

0

1

10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2

0

0

0

0

0

42

(二)部分公开

30

0

0

0

0

0

3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4

0

0

0

0

0

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4

0

0

0

0

0

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4

0

0

0

0

0

2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4

0

0

0

0

0

10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3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度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丰富,质量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保障人民权益。及时主动回应社会焦点、热点问题。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流程,打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标准,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细化公开内容和公开标准,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完整发布。

三是丰富解读形式,提高信息质量。提高图片解读、音频、视频解读等在政策解读上的应用,利用图片等直观的方式展示工作成果,提高公开信息的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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