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5〕214号)的要求,以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下称《办法》)的有关规定,闽侯县环境保护局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www.min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入城路585号,电话:0591-22982923,传真:0591-22068170)。
一、概述
2015年,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闽侯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推进闽侯新跨越、建设福州新市区”,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办法》,分解落实《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侯政办〔2015〕120号),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现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如下:
(一)本单位和所属相关单位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信息公开。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要求,福州市环保局要取消2项行政审批申请材料,一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生产性项目)属备案、审批或核准制项目的,不需提供投资体制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二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生产性项目),不需县级初审意见。我局已按照要求予以落实并公开。
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信息公开。我局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做到各部门权力清单及时主动公开,明确了186项行政权力,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积极开展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在办事窗口公开相关办事流程图,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程序化。
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目前,我局已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包含5个办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夜(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危险废物转移许可等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均已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了单一审批功能向综合性服务平台转变。精简审批事项,审批提速增效。实行一般项目“即收即办”或“一审一核”,复杂项目审批环节控制在5个环节以内,并将每个办事事项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联系及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一一公开,让办事群众及时明确,全面地了解行政审批的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2015年共受理审批申请118件,办结111件,在时限内正在办理7件,办结率达100%。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持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各单位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本单位2014年“三公经费”预决算安排情况以及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保护方面财政专项支出的信息公开力度。
(3)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公开。及时做好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空气质量指数(AQI)、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源违法案件查处信息、环境保护动态信息等方面的环境信息。
环境重点监管对象、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及时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象、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环保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相关文件要求,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为当前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通过我局门户网站“污染源监管信息”栏目,定期公开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八个方面的信息,完善我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主动公开平台。
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处理群众投诉较多、意见较大的重点环境问题,将处理信息第一时间进行在网站公开,使群众知悉。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完成编制并印发实施了《闽侯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闽侯县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闽侯县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和《闽侯县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在网站公布突发性环境事件进展情况及处理结果。
2、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及时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主动公开目录,加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加强公文起草程序公开属性规范化标注工作。
政府数据公开,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推进政府数据的公开,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对政府公共数据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应用。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继续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一是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二是通过闽侯县政府门户网站、闽侯县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闽侯电视台、闽侯乡音报等媒体即时信息公开使公众全面、及时理解新的政策,保障政策发布的实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健全政务舆情手机、研判和回应机制。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3)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围绕“信息公开、公共服务、政民互动”三大功能定位,对网站系统后台信息公开功能进行完善。一是在县数字办的配合下,制作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活动专题报道,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以“生态创建”专题形式呈现。二是根据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相关文件要求,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为当前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在我局门户网站专设“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目,作为我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主动公开平台,下设“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8个子栏目,定期主动更新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三是配合县数字办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更新“信息公开”专栏下的子栏目“环境保护”信息。同时,加强网站巡查,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3、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做到格式统一。
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调研,提出工作思路,找到解决办法。
研究分析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研究分析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做好总结提升工作。
4、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县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具体实际情况,对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85条,其中互联网公开185条。
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我局今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将在闽侯县政府网站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内容报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该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确定不予公开的,注明理由。审核后需公开的事项经主要领导签字后进行对外公布,并做好资料建档保存,以便随时查阅。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定期组织效能建设监督员、离退休干部等对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议,有力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增强了实效性。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本年度我局未接到关于信息公开的举报。
探索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5、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我局设有兼职人员负责网上政务信息公开,上墙工作由各部门单位具体负责。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议小组及监督小组,在全局上下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配合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1、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按季度对外公开排污费收缴情况,分批次公开排污费以及上级下拨各类专项资金补助情况。
2、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按季度对外公开环评审批及验收情况。
3、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各项重大公共政策,在全局上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并及时公开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生态创建情况、环保宣教情况以及各项重点工程进展情况。
4、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在闽侯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及时发布各类公共服务信息,按季度及时报送各类信息公开情况。
(三)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为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做好实施工作,我局编制了《闽侯县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和《闽侯县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目录》。《闽侯县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目录》由机构基本信息、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控制、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察执法、环境质量与监测、环境规划统计、人事管理、环境宣传教育等部分组成。目录涵盖了县环保局行政管理的主要范围,并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中,根据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不断补充和完善。《闽侯县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对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形式和主要内容做出了规定。同时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机构、申请的内容及办理程序。
(四)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条例》和《办法》,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我局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局办公室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五)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建立县环保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为方便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查询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我局在县政府环保局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和依申请公开申请表格下载等服务。
(六)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继续拓展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继续规范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福建·闽侯·环保局”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制度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行政职权公开”7个二级栏目。二是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提升各类公共查阅点及其他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我局在县政府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文章185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为433条;网站访问人次和被访问页面数稳步增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的主要类别
时刻关注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活动和重要信息,并以专题的形式图文并茂的报道县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就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开设专栏、专题,包括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六·五世界环境日、生态创建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互联网
公众通过县政府网站可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专栏,可向我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2.公示栏
坚持政务公开阳光作业,每季度在局政务公示栏及往县政府报送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费征收、局财务开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等内容。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我县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2015年,我县共发布政策解读1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对公众提出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数量均为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5年我局依据《条例》和《办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公众需求相比尚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公开时效性不强。部分科室、单位工作时紧时松,偶尔存在没有按信息公开的时限上传而是集中到某个时间段一次性上传的现象,导致信息时效性不强。二是信息管理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分类不准确、不细致的现象偶尔发生。三是重公开而轻参与。把政府信息公开当成信息的简单发布,没有强调公众的参与和配合,考虑民众的信息需要。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根据近一年使用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在局网站更新上传可供下载的信息公开申请表。
二是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继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公开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事任命、领导讲话、财政支出、环境影响评价、污染减排等信息。
三是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依据公众反映的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进行修订,主要将修改目录分类方法、目录内容划分、目录中内容的详细解释等方面。
四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2015 年度 |
历年 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85 |
433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85 |
433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