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5 15:01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入城路585号,电话:0591-22982923,传真:0591-22068170)。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今年来,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我局结合单位实际,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强化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构建强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细化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相关部门抓好政务信息公开,满足公众期盼,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度开落实工作。现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如下:

  2020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各类环境信息25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975条。

  (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一、我局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强化领导责任,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要求,并下设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明确设置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员,确保工作落准落细落实。

  二、我局按时完成我县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反复梳理公开事项,按目录对生态环境领域公开事项细化分类。

  三、我局将根据出台的标准目录编制,结合我县生态环境领域工作实际,提升全市民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发布的数量与质量,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信息报送效率。

  (三)主动公开

  本年度,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条,其中审批类文件160条。

  (四)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局收到申请公开受理8条,其中:网络申请数3条,信函申请数5条。均已按期答复申请人。

  (五)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做到格式统一。

  (六)平台建设

  围绕“信息公开、公共服务、政民互动”三大功能定位,对网站系统后台信息公开功能进行完善。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子栏目“环境信息”进行公告公示。是配合县数字办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更新环保局部门动态信息。是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增设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用以发布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信息。四是加强网站巡查,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七)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定期组织效能建设监督员、离退休干部等对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议,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探索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0

-60

20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6

-73

23

行政强制

45

-30

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580.36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我局依据《条例》和《办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公众需求相比尚有一些差距:是信息管理不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分类不准确、不细致的现象偶有发生。二是公开信息管理把控不够严格,未注意对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等敏感信息公开严格把关。三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尚有个别信息公开时间略显滞后。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1.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尤其是公开财政支出、环境影响评价、污染减排、双随机抽查等信息。

  2.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

  3.加强公开信息审核。注意对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等敏感信息公开严格把关,必要上传身份证号码请最少打码六位数,增强敏感信息小心处理的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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