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9 08:45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E栋2楼,电话:0591-22982923,传真:0591-22068170)

   一、总体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2年度,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明确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年度任务和工作要求,梳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主体等要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各类环境信息以及工作信息共计410条,其中污染源违法案件查处信息 44 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8条,空气质量月报12条,饮用水水源地情况月报12条、采购项目信息13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74件;办理排污许可证78件、排污许可登记155件;审批夜午间建筑施工作业81件;办理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2件、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1件入河排污口审批1件。处理信访件3212件,其中,12369环保举报热线205件(其中55件不受理),12345市长信箱2942件,以及其他各类平台转办件约65件,信访件办结率100%。

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条,其中审批类文件129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活动贯穿到各项生态环境工作中,结合日常工作实际,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开目录,深入拓展公开渠道,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2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条,并将全年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均移交闽侯县档案馆,方便公众查阅。同时,我局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福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以及闽侯县宣传平台“遇见闽侯”微信公众号共提供41篇工作信息并被采纳发布。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保障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监督工作,对发布信息中内容表述不准确、地名地址表述错误等问题及时自查自纠,同步对历史发布文档中相关信息进行筛查,发现错误及时整改,确保网站发布内容规范、准确。加强日常巡检、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出现“失管脱管”“建后不管”等现象,加强工作考核,对日常监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认真对照整改,举一反三,不断完善优化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二是规范审查管理,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落实政府信息网上公布“三审”制度,把好政治关、意识形态关、政策关、文字关、保密关、法律关。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泄密事故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有效改进工作作风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2022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与发展需求和公众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有待更深层次地细化、深化;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认真研究改进,以积极进取心态深入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加大对于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持续细化、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二是积极探索,结合政府网站栏目优化工作,主动回应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态环境领域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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