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0 14:58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E栋2楼,电话:0591-22982923,传真:0591-22068170)。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部署安排,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和工作成效。2024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各类环境信息以及工作信息共计264条,其中污染源违法案件查处信息42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8条,空气质量月报12条,饮用水水源地情况月报12条,采购项目信息9条;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83件,办理排污许可证87件,审批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1件,清洁生产审核评估5件,清洁生产验收5件;处理信访件2788件,其中12369环保举报热线115件(其中86件不受理),12345市长信箱2629件,以及其他各类平台转办件约44件,信访件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3条,其中审批类文件173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围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主要内容、保密性、社会稳定性等方面,规范答复材料及审核要求,确保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合法性和规范性。2024年,我局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按时按要求答复。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以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发布相关政府政策信息,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依法公开和主动公开意识。2024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3条,并将全年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均移交闽侯县档案馆,方便公众查阅。同时,我局积极宣传闽侯县工作经验成效,今年以来我局已在生态环境部、省厅、市局、县级公众号以及其他宣传平台上推送43篇宣传稿,其中,被生态环境部政务信息平台刊登采纳2篇,被国家生态环境部主管杂志《中华环境》、《中国环境报》、《中国环境网》平台各刊登一篇。

  (五)监督保障

  积极开展信息公开监督,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与年底评优挂钩,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2024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创新公开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有待改进完善的地方:一是信息公开的流程还需优化,各科室间的信息整合与协同效应尚未充分发挥;二是主动公开信息效率还有提升的空间,信息公开规范性还需要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一是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方便群众、企业获取生态环境相关信息;二是努力拓展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全力加强队伍业务能力建设,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新挑战,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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