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实际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甘洲路129号;邮编:350100;电话:0591-22983246;传真:0591-2206172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闽侯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等文件精神,精心部署、有序推进,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同时,把推进政务公开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2019年度,我局共在闽侯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条,较好地完成信息公开工作;收到申请公开受理2件,其中网络申请1件,信函申请1件,均已按期答复申请人。
(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点落实情况
1.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工作人员。结合交通职能,组建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指定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统一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责任明确,不断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提升信息公开度,成效显著。
2.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由主要领导在机关大会上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在拟文时务必按要求写上公开属性的类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需公开的信息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把关签字,由信息公开经办人自该信息形成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务网进行公开,同时做好格式单、目录、交接文据等内业材料,及时移交县档案馆,完善整套信息公开流程。
3. 加强平台建设,增强办事实效。目前,闽侯县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平台推进交通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工作信息;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等。围绕“信息公开、公共服务、政民互动”三大功能定位,配合县数字办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更新“信息公开”专栏下的工作动态、相关政策法规、公交线路开通、交通运输、农村公路批复等相关动态信息,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交通运输行业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加强网站巡查,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4.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一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内容报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该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确定不予公开的,注明理由。审核后需公开的事项经主要领导签字后进行对外公布,并做好资料建档保存,以便随时查阅。
二是加强保密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干部的保密意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5.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每个季度均通过福建省政务公开情况统计报表报送系统及时报送文章更新数量及浏览量,以便上级做好数据统计。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136条。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均已按时答复。
(二)政府信息管理及保障
1.突出敏感领域信息公开。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视为廉政建设重要内容之一,增加交通工作透明度,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之下。通过政务公开网站,我局下属单位运输管理所、地方海事处及时公开公交客运、农村客运、出租车燃油补助资金分配和农村水路客运油补;运输管理所通过网站公开本年度道路运输车辆、业户、维修企业未年审换证而被注销等信息,公开交通改造工程设施采购公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公开农村公路建设图审批复,将敏感部位、关键领域的信息进行公开;局财审科公开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让资金更加透明阳光,让办事程序更加规范。
2.积极做好“双随机”公示信息的公开。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内容要求,通过政务公开的“双随机”信息公开专栏,做好我局的“双随机”公示信息的公开工作,让检查更加公平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21 |
0 |
20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8 |
0 |
651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41 |
0 |
184 |
行政强制 |
24 |
0 |
3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19171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1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1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形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1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我局人手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不足,专业性有待加强、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和培训,学习信息化工作业务知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性。二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梳理提炼力度,深入挖掘业务类和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细化主动公开范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