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15:21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实际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大道73号B辅楼2层205室;邮编:350100;电话:0591-22983246;传真:0591-2206172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协调组织各相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参与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强化信息发布更新,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开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重大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2条;公开意见征集2条。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2年,我局配合接受媒体采访3次,积极主动回应交通和疫情防控热点问题;制作发布意见征集和问卷调查1次,公开征集群众对县域公共交通服务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及时查阅及时反馈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信访投诉及建议 27件、人民网留言5件;及时查阅及时反馈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12345诉求件2100件;按照领导批示和文件办理告知单要求,6月下旬完成2019年以来(2019-2022)县人大代表建议126件、县政协委员提案56件办理结果整理、网站公开工作,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3.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每个季度均通过福建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及时报送文章更新数量及浏览量,以便上级做好数据统计。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共在闽侯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全文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本年度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规范平台建设

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认真把关公开内容,通过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公交线路的新增和调整优化、新购置农村客运车辆省级补贴资金、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申请旅游包车运力投放许可、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以及质量安全监督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努力提升群众对交通运输相关资讯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2.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内容报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该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确定不予公开的,注明理由。审核后需公开的事项经主要领导把关签字后专人及时按照格式要求进行对外公布,并做好资料建档保存,以便随时查阅。同时,加强保密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干部的保密意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五)监督保障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加强对业务科室的督促传递,增强相关人员责任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

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5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形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各科室工作人员对公开信息的尺度把握不够准确,主动公开信息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及时性、准确性有待提高,存在错字、表述错误等问题,工作不免被动。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紧扣交通局职能和实际工作需要,加强对不同科室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信息意识,同时,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综合文字等适应新时代工作要求的各项本领,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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