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我局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B楼四楼,电话:0591-22987340,传真:0591-2206294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增强工作透明度,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制定了《闽侯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切实提升服务水平。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并要求相关部门和下属单位配合局办公室完成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将相关工作信息公开。具体情况如下:
1.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是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我局主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把政府信息在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把政府信息将机构概况、工作动态、部门动态、工作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相关事项都做到及时公开,2021年共公开政府信息35条。
二是做好行政权力执法信息公开。我局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让行政权力充分公开透明。2021年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94件,植物检疫34份。2021年我局共依法查处林业行政案件58起,在公共信用平台已公示林业行政处罚案件49条。我局定期、不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并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上公开检查结果。
三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一方面我局加大财政预算、决算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2021年我局已按要求公开2021年部门预算、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细化说明公务用车购置数情况、公务接待费等相关情况,提升了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平衡情况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加大惠民资金信息公开力度,2021年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惠民网数据上传公布维护工作,截至2021年12月25日全县2021年度已发放惠民资金10653698.83元,涉及59726户(人)。
四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我局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微信方式发布有关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单位及时做好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引导公众提高认识。
2.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一是加强政策咨询服务。畅通政策咨询渠道,用好“12345热线”平台,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进一步完善审批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
二是增强回应关切效果。2021年我局不断加强用好“12345”网络平台,通过“12345”网站平台接受群众意见。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坚持每个工作日及时查看,及时受理,及时回应涉及有关生态破坏、资源保护等方面的重点舆情,2021年共回复受理社会关注问题135件。
3.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自查工作,完成规范性改造,统一名称和格式,实现法定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4.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一方面我局切实加强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完善政务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另一方面我局积极主动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依申请信息公开2条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闽侯县政府网—县林业局子网站建设工作。一、继续做好网站日常维护、信息更新、栏目管理等工作,确保了部门窗口网站作为闽侯县林业局政务公开第一平台正常运行。二、部门窗口网站信息发布采用报送、编辑、审核三级审查制度,注重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规范性。三、网站设有工作动态、工作信息、公开指南、办事指南等栏目,分类清晰,查询便利,信息公开集中度较好,使群众及时了解我局办事流程和工作动态,极大的方便了群众。
(五)监督保障
为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主任,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科室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8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 业 企 业 |
科 研 机 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发布渠道单一。目前,虽然充分发挥了闽侯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载体的作用,但运用政务微信、微博新技术和新媒体发布的较少。二是依申请公开文书答复格式不够规范化。三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公开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新技术、新方法,充分运用新技术和新媒体,进一步扩大传播范围。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