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7 11:22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我局联系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校园路145号,电话:22079316,传真:22069766)。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本局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1.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认真按要求开展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规范。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按要求参加政务公开专项培训,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果信息公开,根据要求开展领导干部在线访谈,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我局财政预算、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确保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及时公布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2.主动公开情况。做好社会保障、养老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我局低保补助金、五保补助金、重度残疾人补助金、孤儿生活补助金、高龄老人生活补助金、老区建设资金、养老建设补助等经费的发放情况。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95条,政府信息公开既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又注意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促进广大群众对救助专项资金的知情权,确保各项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3.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2019年依申请政府信息共1件,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答复。

  4.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信息的编制依法明确公开属性,对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一切虚假信息,防止影响稳定、破坏团结的信息出现,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及公信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及时、规范地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移交档案馆,2019年共移交95件。

  5.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市信用信息平台、局机关党务、政务公开栏发布政策信息、行政许可情况、信用信息情况,保障信息发布的实效;充分利用12345便民服务网站,为群众答疑解惑,使公众全面、及时理解新的政策,2019年共受理答复977条诉求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0

2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8

0

17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在信息公开保密审核上业务能力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积极加强沟通交流,做好充实公开内容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重点加强群众高度关注事项的公开工作,加强保密法及相关内容的学习,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继续规范工作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获取有关民政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