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6 14:38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我局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E栋3层,电话:0591-22079316,传真:0591-22069766)。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各项政策法规、政协提案答复、人大建议答复、行政许可、财政资金预决算等情况。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推动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结果等向社会公开,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及时公开2022年行政许可信息、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通知、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

实施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完善社会救助领域及养老服务领域的公开事项,动态公开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等审核审批信息,及时公布高龄老人补贴信息、养老机构经费补助等信息。

为推动我县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质升级,我局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于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25日进行网上群众意见的征集;为了解我县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的认识,通过闽侯县人民政府门户开展了《关于移风易俗工作的问卷调查》;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对《闽侯县长者食堂建设实施方案》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度。

(二)主动公开情况

依托政府网和局机关公开栏,2022年主动公开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生活补助金、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生活补助金、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等内容计101件,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4件,申请主体均为公民个人,其中:网络申请数2件、邮寄申请数2件,已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

(四)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的规范管理,及时、规范地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移交县档案馆,2022年共移交纸质和电子版信息101件。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县政府网站、福州市信用信息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机关政务公开栏等平台发布政策信息、资金使用情况、行政许可情况、信用信息情况,不断拓展民政信息公开新局面。

(监督保障

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做好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中未出现敏感信息、涉密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及格式排版,不断优化信息发布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开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双公示”信息不够全面,信息发布机制还有待完善。2023年,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丰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我局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和依法行政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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