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认真编制了本报告,特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闽侯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B栋6层;邮编:350100;电话:0591-22982485;传真:0591-22982694。
一、总体情况
我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以及县政府办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侯政办〔2021〕73号)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完成涉及我局各项任务。一是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积极配合县发改局、县资规局做好相关规划的公开工作。同时根据统一安排,做好专栏发布工作。二是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根据县发改局的统一安排,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密切跟踪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做好宣传。加强农业领域监管执法信息公开,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三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持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我局通过闽侯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本单位“2020年预决算安排情况”以及“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信息公开力度。同时做好惠民惠农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工作。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四是持续加强涉农领域重大政策发布解读。以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和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重点,做好涉农政策解读发布工作。五是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梳理我局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有效解决底数不清问题。六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工作。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梳理我局牵头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事项,做好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保障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准确性。梳理扶贫领域公开标准化事项共13项,及时发布更新扶贫领域相关信息,包含扶贫资金、扶贫项目、扶贫政策、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等。梳理农业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共20项,及时发布公示农业补贴领域资金发放情况,方便企业、群众获取相关信息。七是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加强与县政府办沟通,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增强答复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八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平台维护管理。理顺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信息联动、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21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历年合计公开272条。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我局在闽侯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更新完善《闽侯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包含单位地址示意图及行车路线、政务网上流程图、监督单位等。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我局今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将在闽侯县政府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严格做到“一审查一公开”,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脱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信息的编制要依法明确公开属性,对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起七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并移交县档案馆。四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本年度我局未接到关于信息公开的举报。五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做到依法依规,及时准确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2条,已全部按时准确回复。我局积极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依申请公开统一使用《闽侯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及回执,实现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同时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加强对情况复杂或疑难申请的研究,并征求本局相关科室和法律顾问的意见。及时总结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以及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调研分析。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信息的编制要依法明确公开属性,对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起七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一切虚假信息,防止影响稳定的信息出现,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及公信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形成以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各科室各司其职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尤其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意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主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局机关党务政务公开栏发布涉农政策信息,保障政策发布的实效;充分利用12345便民服务网站,为群众答疑解惑,使公众全面、及时理解新的政策。积极鼓励社会、企业等对公共数据进行分析和积极运用。同时做好网站后台和政务新媒体的信息更新保障和维护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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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 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 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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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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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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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36 |
||
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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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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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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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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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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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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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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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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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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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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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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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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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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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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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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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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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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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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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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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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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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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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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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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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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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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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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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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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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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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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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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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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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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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局收到的依申请公开数量较少,办理依申请公开的经验较为不足,回复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工作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公开内容仍需完善;
3、尚未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二)改进措施
1、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最新文件精神,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水平;
2、加强与县政府办及发改局的业务联系沟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督促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依申请公开的典型案例,提升在依申请公开方面的业务工作能力。
3、根据县政府办的统一安排,积极参与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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