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08:51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闽侯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B栋5、6层;邮编:350100;电话:0591-22982485;传真:0591-22982694。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加强政务信息管理,认真做好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依法、及时、准确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23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历年合计公开283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条,做到按时准确回复。

)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发布的政务信息不存在失泄密风险。二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对发布的信息进行编辑审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县政府办与发改局的沟通联系,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三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县政府办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组织学习政务公开最新文件要求,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意识,确保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准确。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全面完成涉及我局各项指标任务。一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持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我局通过闽侯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本单位“2023年预决算安排情况”以及“2023年收支预算总表”,不断加强财政专项支出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做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惠民惠农资金、六稳六保等涉农补贴发放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共发布扶贫资金类、涉农补贴类信息30条。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三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工作。及时发布公示农业补贴领域资金发放情况,方便企业、群众和农户获取相关信息。2023年共发布相关信息63条。四是做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有关信息的公开工作。2023年共发布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类信息30条。五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公众互动。2023年共制作并发布1期问卷调查和意见征集,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并发布农林牧渔智能互动信息6条。

)监督保障

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局机关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发布各类涉农政策、资金下达等信息,保障各项政策、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和实效性;结合工作职能认真、及时答复12345诉求件,为群众答疑解惑,使公众全面、及时理解各项涉农政策。同时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做好绩效指标考核和社会评议等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内容较为单一,存在一定局限性;

2、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回复水平仍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1、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2、加强与县政府办和法律顾问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提升工作人员在依申请公开方面的业务工作能力。

六、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