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9 17:20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2024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闽侯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B栋5、6层;邮编:350100;电话:0591-22982485;传真:0591-22982694。

一、总体情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局聚焦“三农”工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努力提高农业农村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24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历年合计公开28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对照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规范,按时准确发布答复内容,提升服务意识。2024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条,根据申请人合理诉求和我局职能,做到按时准确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要求业务科室在信息公开前准确填写《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发布的信息不存在失泄密风险。

2.优化网站功能。我局分网站办事服务指南要素齐全、内容准确,互动交流渠道畅通。网站标签、栏目标签、内容页面标签页面设置符合规范,并根据工作职能变化和需求及时调整内容标签。

3.加强业务培训。要求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县政府办组织的各项培训,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最新文件要求,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全面完成涉及我局各项指标任务。一是持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本单位“2024年预决算安排情况”以及“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不断加强财政专项支出信息公开透明力度。二是做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农业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共发布乡村振兴、扶贫资金、农业补贴信息50余条。三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工作。及时公开发布农业补贴领域资金发放情况,方便企业、群众和农户获取相关资金发放信息。2024年共发布相关信息60条。四是做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有关工作的信息公开。2024年共发布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类政策和工作信息20条。五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公众互动。2024年参加1次在线访谈,发布农林牧渔类智能互动信息12条。

(五)监督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加强与县政府办与发改局的沟通交流,不断完善各项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局机关政务公开栏等及时发布各类涉农政策、资金下达等信息,保障各项政策、信息发布的真实性;结合工作职能及时、准确答复12345诉求件,为民众答疑解惑,使民众全面、及时了解各项涉农政策。同时根据绩效考核有关文件要求,及时查缺补漏、实时更新,做好绩效指标考核和社会评议等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范围较小,内容较少;

2、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合理规范拓展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2、加强与县政府办和司法局的沟通交流,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学习,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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