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和《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侯政办发〔2019〕16号)要求,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街心路193号,电话:22982284,传真:22928305)。
一、总体情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我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侯政办发〔2019〕16号)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了公开实效。
(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2019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对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时限、权利和义务、监督办法和责任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规范。同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负责机构,加强力量配备,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构建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积极主动公开涉及就业创业、惠民惠企、扶贫协作、社会保障、招录招聘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以及相应工作进展、动态信息,细致、准确做好政策问答,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公示和移交档案馆工作,按照规范化要求做好主动公开政府文件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季度一送交工作;及时对本年度我局政务开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汇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有效的进行。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全网公开信息95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8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工作动态等信息内容。其中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公开6条,占6.9%,相关工作动态公布78条,占89.7%,三公经费信息公开3条,占3.4%。
3、信息公开形式
我局通过“福建·闽侯”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及县档案局等公众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我局的政府公开信息。
4、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本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专栏主动公布了广大人民群众较为关切的促进就业措施以及工作动态、相关补贴名单以及审核情况,社保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信息及工作进展情况,劳动保障工作,以及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劳务派遣公司招聘有关信息,共发布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类政策互动信息8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历年累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树立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部门形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了由主要领导总负责、一名副局长具体分管、一名经办人员专门负责抓落实的的工作机制,同意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责任明确。我局重视信息公开建设投入,统筹安排工作经费,确保经费及时到位,信息及时公开。
(五)平台建设情况
在县政府的指导下,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门户网站、人社微信公众号作为信息公开平台的主要作用。积极开展LED电子显示屏等公开渠道建设,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广大群众延伸工作。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保密组织建设。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成立局保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发《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杜绝泄密事件发生,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是明确公开流程和操作准则。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流程和操作准则,提高我局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民生保障、就业促进等方面的服务作用。理顺信息公开流程,拟稿科室必须明确制作信息的公开属性,报科室负责人和办公室审核是否符合《条例》中规定的公开事项,审核通过后经分管领导同意,报主要领导签批,予以公开。理顺内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8 |
0 |
5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6 |
0 |
2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7103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还不够完善。二是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发布信息不够及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提高,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等。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站、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地开展我局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公众关注的重点,舆论、群众监督的焦点。加强对《条例》及各级相关文件的学习,强化公开主体责任,把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纳入日常工作,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程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