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2 10:42 | 来源:闽侯县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闽侯县司法局办公室(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E楼,联系电话:22982703,传真:22987966,电子邮箱:mhsf703@163.com。)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本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分解目标任务,并要求相关部门和下属单位配合局办公室完成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将相关工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专项培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按照“应公开尽公开”“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我局财政预算、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切实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效能,有效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增进了与公众的交流,促进了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10条均在县政务信息网站公开。10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均为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420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为年度总结,领导职责分工和活动实施方案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包括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等新闻媒体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

(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健全组织机构,规范公开流程、强化平台建设和推进办事公开,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透明化,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按照上级规定,积极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建设,按时完成本部门涉及领域的标准目录指引,填充相关领域专栏的项目内容。

(三)主动公开

全年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0条,公开信息内容涵盖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工作总结、工作思路、各项活动方案等内容。

(四)依申请公开

全年收到线上网站依申请公开一条,并且及时在网站上作出答复。

(五)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重要保障。一年来,我局及时公布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在形成或变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平台建设

我局在县政府的指导下,加强网站的日常建设工作,及时充实更新网站信息工作内容,强化网站安全防范及上网信息的审核管理,确保网站安全健康运行。充分发挥现有平台作用,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大力宣传司法行政信息的新动态。

(七)监督保障

    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加强信息公开建设投入,统筹安排工作经费,确保经费及时到位,信息及时公开。我局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的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6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0个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个

107,739 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我们虽取得的较快的进展和较好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不够平衡,在公开信息时主动性不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着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扎实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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