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水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6 16:30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侯政办〔2018〕127号)要求,我局认真制定了闽侯县水利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特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福建·闽侯”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minhou.fuzhou.gov.cn)向社会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本单位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街心路125号,电话:0591-22982541,传真0591-22068832)。

一、概述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2018年,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条例》的各项规定健全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监督、协调、保障等各个环节,规范工作体制和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扎实开展。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政府信息公开各项

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亮点和成效。扩大主动公开范围,重点推进水利改革、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安全生产、水利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实事求是的做好了各项水利工程的投资与进展情况公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及社会公益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政府工作做到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我局牵头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公开,2018年已公开政务信息34条,主要涉及安全生产、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方面。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对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如对冬春修水利、水利工程除险加固、水土保持等资金安排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示,2018年公示相关资金安排6条,涉及金额2500余万元,接受社会监督。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全面完成市、县权责清单融合工作,2018年1月上报县审改办并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涉及142项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按照县政府、人大、政协要求予以公开。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更新完善《闽侯县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及《闽侯县水利局落实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并予以公布,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根据时限要求公开抽查结果,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推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根据县财政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并在政府网站专栏中公布,分别于2018年1月、8月完成2018年度闽侯县水利局部门预算说明及2017年度闽侯县水利局部门决算说明的公开。

7.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侯政办〔2018〕114号)要求,制定《闽侯县水利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侯水利〔2018〕471号)并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推进我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8.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6号)要求,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公开水利工程招标公告(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等)、中标候选人(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评标情况、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有关证书及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标结果等都应向社会公布,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2018年已公开53个50万以上水利项目相关信息。

9.推进社会公益事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推进社会公益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侯政办〔2018〕113号)要求,制定了《闽侯县水利局推进社会公益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侯水利〔2018〕470号)推进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对社会关切事项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0.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有机统一,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获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11.落实主要领导人“第一解读人”职责。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我局领导于2018年4月通过在线访谈的方式解读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深入解读水利工程建设重点任务、工作安排等,及时准确向大众传递信息。

12.落实政策解读制度。根据县政府办制定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

13.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出台水利工程建设或规划等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

14.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涉及我局职责范围的解读,主动引导舆论,为推进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15.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洪涝灾害、干旱等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干部职工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关注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16.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积极稳妥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

17.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配合宣传部门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及专项督查,对重大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予以严肃问责。

18.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配合县政府工作部署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12345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

19.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按照县审改办及县行政服务中心统一部署,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

20.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配合县政府整合部门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县级政务数据汇聚政务数据,凡可从县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得到的数据,不再向公众重复采集。

21.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根据县政府办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

22.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配合县行政服务中心推动政务大厅线上线下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

23.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依事项性质和类别,我局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与其他部门共同设立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逐步完善统一窗口出件模式。

24.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设施建设。配合县行政服务中心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推进行政服务大厅建设。从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出发,完善导办台、自助上网、电子显示屏、休息桌椅、无阻碍通道等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人性化服务。

25.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开展和改革成就。清理并公布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依据的一律取消,2018年根据省市相关精神要求,取消证明材料事项4项。

26.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按照县行政服务中心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及时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27.推动信息同源管理。配合县审改办及县行政服务中心进一步推进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系统采用统一的权力事项库、电子证照库、身份认证系统等。

28.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配合县审改办及县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9.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贯彻落实《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侯政办〔2017〕216号)及《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县政务公开绩效指标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侯政办〔2018〕186号),强化责任落实,做好常态化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配合县数字办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整合,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

30.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配合县数字办加快政府门户网站及其附属应用系统、移动互联网应用升级改造各项工作,全面支持IPv6,发挥政府网站示范带头作用。

31.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发试点工作。配合县数字办编制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为公众提供部门公共信息资源数据开放统一窗口。按照“领域、行业、部门、主题、服务”等多维度的数据主题分类整理完成第一批拟开放的政务数据集,做好数据开放安全保障,依法依规加快向企业和公民开放相关数据。

32.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工作、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33.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加、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公开按照经办提出意见、保密审查、科室复核、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同意的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2.编制完成《闽侯县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我局政务公开清单,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推进财政资金、水利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公开情况及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建立水利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依托局综合科开展工作,由2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1.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发挥新媒体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借助“遇见闽侯”、“平安闽侯”等微信公众号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2.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我局暂未开设“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

3.全面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电话。按照《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侯政办〔2018〕3号)中的便民服务专线清单,把各类便民服务热线诉求专线电话整合到12345热线电话,向全社会公开,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政务热线日常值守、收件办理及反馈工作,提高热线服务水平,更好接收群众诉求,2018年通过12345平台受理诉求件548件,按时回复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18年底,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历年累计210条,其中2018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100%全文电子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检查、防汛防台、农村水利建设、水土保持、河长制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通过“福建·闽侯”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及县档案馆等公众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我局的政府公开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我局领导于2018年4月通过在线访谈的方式解读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深入解读水利工程建设重点任务、工作安排等,及时准确向大众传递信息。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针对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我局相继发布了与本单位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通知公告等规范性文件,对相关法规文件进行整合分类、解读。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对重大政策文件的解读及回应社会关切方面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与公众需求之间的契合还不够紧密。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加强政民互动,通过民意征集、网上调查、12345诉求件等内容,收集公众需求内容补齐短板,提高政策文件的解读能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8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4

21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4

21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述、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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