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0:08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落实并有序开展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A幢6楼,电话:22989585,传真:2206651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34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政办〔2021〕53号)文件要求,强化责任管理、完善政务公开机制,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推进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县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按要求更新、完善、公开权责清单,并依法在政务公开栏目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

  2.推进“双随机”公示信息公开。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内容要求,对中小微企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坚决杜绝扰企行为。通过政务公开的“双随机”信息公开专栏,做好我局的“双随机”公示信息的公开工作。

  3.推进市场规则标准信息公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公开《闽侯县商务局 闽侯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家政服务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侯商务〔2021〕203号)、《闽侯县商务局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闽侯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促进服务业稳增长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侯商务〔2021〕209号)、《闽侯县商务局 闽侯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福州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侯商务〔2021〕221号)以及《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福建老字号”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侯商务〔2021〕224号)等纾困解难、激发市场活力的惠企政策,为企业打造了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发布《闽侯县商务局 闽侯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家政服务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侯商务〔2021〕203号)、《闽侯县商务局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闽侯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促进服务业稳增长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侯商务〔2021〕209号)等7条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已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政府信息管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编写、发布政府信息,加强信息内容审核,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强化政策解读工作。

  2.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用,及时、主动公开信息,提供优质社会服务,截止今年12月我局共已归集提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类信息173条。2021年共受理“12345”投诉件563件,“12345”办结率100%。均已按相关规定做好跟踪、督促、反馈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

  我局制定《闽侯县商务局政务公开制度》,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主要领导责任,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落实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发机制,为信息公开奠定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源可溯,切实抓好任务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1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1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1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公众参与度不高;二是本单位主动公开信息较少,内容不丰富。

  2.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宣传工作,通过政府网站这一主要平台增加互动,充分了解群众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二是继续完善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收集可公开信息,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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