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及《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侯政办〔2014〕120号)要求,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为全面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更好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兴钦任组长,副局长王果仙、程晓林、总统计师赵碧月、副主任科员吴建华为副组长,各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把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狠抓工作落实。为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并且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促使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扎实展开。
2、 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积极做好到期我局档案清理以及移交县档案馆工作并及时向县档案局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及纸质文档。
3、 加强信息解读工作。继续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一是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二是通过闽侯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即时信息公开使公众全面、及时理解新的政策,保障政策发布的实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4、 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按照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规范政务公开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推进办事公开工作,为推进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支持和保证。(1)定期收集、整理、分析统计数据,及时撰写相关统计分析,充分发挥统计部门预警、监测、辅助决策的作用。(2)及时把握动态,服务领导决策。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提供月度统计资料,做好月度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积极为领导及时把握经济动态服务。(3)优化统计产品,提升供给水平。努力建立高效快捷通道,不断提升统计产品供给水平,及时组织人力整理发布《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闽侯统计手册)》,还组织开展年度《闽侯年鉴》汇编工作。(4)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开我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对信息的内容进行及时更新和完善,力求做到内容丰富、信息快捷,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6、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一是不断推动统计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统计行政审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的公开,如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通过统计外网审批平台运作,及时公开审批过程及结果,实现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
7、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梳理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明确处罚项目、处罚依据等,依法全面公开处罚的流程,及时公布处罚结果。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8、 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持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通过闽侯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本单位2013年“三公经费”预决算安排情况以及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9、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我局通过闽侯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2014年“财政收入及经费支出情况”等信息。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0、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依托闽侯县政府采购网,完善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及时发布我局相关采购信息,进一步增强了采购公开透明度。
五、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11、信用信息公开。依法开展的政府统计调查中,只要核实属于蓄意编造虚假统计数据,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数额较大或者虚报率、瞒报率较高以及有其他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三种情形之一的,即属于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我局将对失信企业的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统计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情况等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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