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实际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西大道106号,邮编:350100,电话:62099993,传真:62099995。)
一 、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以公开透明、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为目标,紧密结合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公开目录,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以更加务实的举措全过程推进公开、全方位回应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通过政务网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68条。
(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我局严格落实《关于印发闽侯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侯政办[2020]129号)的文件精神,于10月底编制完成闽侯县卫生健康领域标准目录,并按目录公开各类信息,2020年我局已在两化专栏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共计32条。
(三)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全面系统梳理了现有的政务公开信息,将政策法规、人事信息、奖励扶助、基本医疗卫生等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纳入公开范围,及时公布疫情动态信息,做到疫情防控常态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保障群众的知晓权和监督权。2020我局在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我局所有公开的信息都在闽侯政务信息网公开发布,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查询,也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直接到我局申请查询。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2020年我局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明确由分管办公室副局长分管此项工作,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进行保密审查等。根据上级要求,我局要求科室在拟文时务必按要求选择公开属性的类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科室负责人和局领导要严格把关。确定需要公开的,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信息的编制要依法明确公开属性,对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及时移交县档案馆,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
(六)平台建设情况。我局认真抓好门户网站建设,定期安排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提高信息流量和服务水平,加大对我县卫生系统的宣传力度,拓宽卫生行政部门与公众的交流渠道,不断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进全县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我县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网站建设,积极推进网络在卫生医疗领域的应用,为公民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服务。
(七)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完善制度。2020年我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务舆情回应、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政策解读、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政务公开投诉举报、政务公开考评等相关制度。二是部署落实。将政务公开列入我局重点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分工表,细化到各科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5 |
0 |
5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2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04 |
0 |
27 |
行政强制 |
4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3751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 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 正 |
其他结 果 |
尚未审 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 持 |
结果纠 正 |
其他结 果 |
尚未审 结 |
总 计 |
结果维 持 |
结果纠 正 |
其他结 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仍有不少差距:一是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今年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启动之年,工作无专人负责、工作推进及信息搜集渠道不畅等问题。三是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内部统一规范的工作流程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对信息公开的范围界定、工作流转、保密审查需进一步健全。四是公开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相对薄弱,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等问题,制约了整体工作推进。
(二)工作改进情况
为了切实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针对以上问题需不断进行完善提升,2021年我局将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科室对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强化信息收集、审查、公开、回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加强培训,积极学习 有关业务知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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