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100-3000-2021-00120 文号 侯政文〔2021〕70号
发布机构 闽侯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8-23
标题 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闽侯县第五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大我县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力度,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确定洽浦82号等73处建筑为我县第五批历史建筑(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布。共同做好我县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索 引 号 FZ08100-3000-2021-00120
文号 侯政文〔2021〕70号
发布机构 闽侯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8-23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闽侯县第五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大我县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力度,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确定洽浦82号等73处建筑为我县第五批历史建筑(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布。共同做好我县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闽侯县第五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7 15:54
|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进一步加大我县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力度,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确定洽浦82号等73处建筑为我县第批历史建筑(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属地乡镇(街道)、相关单位要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落实保护责任,设置保护标志,标明保护范围,积极引导活化利用,共同做好我县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附件:闽侯县第批历史建筑名录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182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