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7〕325号)的要求,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www.min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2号,电话:0591-22079966,传真:0591-22065666)。
一、概述
2017年,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条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稳步提升信息公开度,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我县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力求将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具体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相衔接,信息公开的形式与上一级统计要求相一致,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共17项,有效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我县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加强公文起草程序公开属性规范化标注工作。确保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文生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并及时报送县档案馆,其认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亮点和成效
(1)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继续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我县在重要信息、重大决策发布后,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及时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做好发布解读工作。重要信息、重大决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主动向媒体提供材料,做好发布解读工作。2017年全年政策解读《关于加快我县总部经济发展的八条措施》解读、《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五条措施》解读等共9篇。
(2)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为健全政务舆情监控机制,避免反应迟缓、被动应对,我县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是健全政务舆情监控机制。为构建全方位舆情监控网络,闽侯网安实行舆情控巡查制度,密切关注网络信息动态,捕捉带有苗头性、群众性的问题上报并对研判后有价值的信息进行跟踪落地核查。二是把握政务舆情重点。将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等政务舆情作为每日舆情监控巡查的重点。舆情监测过程中,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3)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2017年,我县继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归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加强与申请人沟通,积极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同时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我县制定了《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订了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2017年,县政府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6件,均已及时向申请人答复。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1)权责清单融合工作信息公开。我县权责清单梳理编制工作经过部门梳理编制、审改办集中审核、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提请县政府专题会议及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已于2017年11月15日由县政府办印发《关于公布闽侯县县直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侯政办﹝2017﹞312号),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29家县直部门权责清单。
(2)各类清单动态管理信息公开。根据榕委办〔2017〕3号、国发〔2017〕7号、国发〔2017〕8号、国发〔2017〕46号、闽政文〔2017〕103号、闽审改办〔2017〕13号、闽审改办〔2017〕28号等上级文件,组织各部门落实取消和精简工作,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做好各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确定县直部门行政事权调整221项,取消185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3项,清理规范前置审批6项,编制不动产登记事项9项,相关信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公布。
(3)“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信息公开。在发文部署的基础上,我县分别于2017年3月、7月和9月梳理公布三批次“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合计975项,占总事项的93.12%。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本次公开单位范围为全县所有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的一级预决算单位。公开2016年部门决算、2017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县财政负责公开政府预决算和全县“三公”经费汇总数。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73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单位71家,以及政府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在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www.minhou.gov.cn/)上公开,公开率达100%。
(2)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依托“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闽侯分系统”,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及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全年共发布政府采购招标公告550多条,发布中标公告近500条,进一步增强了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
(3)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信息公开。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向社会公开了闽侯县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举借、使用、偿还情况,进一步加强债务信息公开透明度。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根据福州市年度下达量,分类别公开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分类别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积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公示牌、工程简介等形式,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住房保障对象轮侯年度计划进行公示、公开,初步建立起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主动地发布保障性住房信息19条,包括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建成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和建设总套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以及保障房申请人公示名单、予以登记保障资格名单、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采购信息,方便群众查询。
(2)征地信息公开。我县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土地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征地信息公开。一是认真开展征地前期调查工作。对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有关情况详细调查、摸清情况,为制定征收补偿方案、确保顺利征地奠定基础。二是建立“告知、确认、听证”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明确征地报批前必须将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告知被征地集体和农民,充分听取意见;征地批准后及时公告批准信息和补偿安置方案,办理登记手续。三是将征地信息公开作为用地审批的必要条件,报批用地必须报送征求农民意见、公告、听证等情况,“告知、确认、听证”不落实的一律不批准用地。四是将征地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征地政策和信息。2017年我县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征收土地方案公告》35条、《征地告知书》55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35条、土地出让公告7条。
(3)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公开。在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工作的参与,提高工作透明度。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住建部《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进行,做到公布初步评估结果、现场解释、及时修改等,确保房屋征收工作程序合法,信息公开,补偿公正。建立健全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畅通公开渠道,加强对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的监督、指导。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公布包括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差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在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
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将政府重点项目信息在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每月及时发布进展情况。2017年县级重点项目共368项,总投资2282.9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80亿元,今年1-11月份累计完成投资395.43亿元,完成年计划投资104.1%,超序时进度12.4个百分点;其中:在建项目124项,总投资1235.4亿元,年计划投资234.4亿元,今年1-11月份累计完成投资250.88亿元,完成年计划投资的107%,超序时进度15.3个百分点;计划新开工项目190项,总投资863.65亿元,年计划投资145.6亿元,今年1-11月份累计完成投资142.76亿元,完成年计划投资的98%,超序时进度6.3个百分点;预备项目54项, 总投资183.9亿元。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社会保险信息公开。落实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公布2017年上半年全县各类社会保险完成情况1篇,发布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1篇;发布“春风行动”信息1篇,发布关于诚信用工企业的信息2篇,关于就业方面各类补贴相关信息20篇;发布我县企业用工、人才工作信息3篇;发布“双随机、一公开”文件、相关工作情况信息3篇;发布巡察公告1篇;积极转发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等,以此保障人民群众享有社会保险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推进我县低保补助金、五保补助金、重度残疾人补助金、孤儿生活补助金、高龄老人生活补助金、临时救助等经费的发放情况及金额的公开,截至目前,累计公布此类信息计93条。社会救助信息的公开促进广大群众对救助专项资金的知情权,确保各项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3)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的向社会发布招生考试、教师招考、财务收费、评先评优、教学设备政府采购等教育类信息。公布了《闽侯县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的公告》、《闽侯县教育局2017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闽侯县教育资助政策解读》、《关于闽侯县甘蔗小学学区校园文化设备采购信息征集公告》等系列文件,以进一步加大对教育资助、教师招考、学校招生政策及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力度。
(4)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我县对外公布卫生工作动态信息20条,2017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抽查情况公示等信息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6.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各类环境信息共计258条。其中环境保护动态信息27条,空气质量指数(AQI)信息12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215条,污染源违法案件查处信息4条。
7.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1)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公开。我县累计主动公开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类信息69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1条;产品质量信息12条;企业查询类36条;许可及资质认定类信息71条;政策法规解读4条,安全常识4条。
(2)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件信息公开。2017年我县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表6张,累计公开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件73件。
(3)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公开。2017年我县未发现网上非法售药情况,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购买保健食品消费警示8条。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7年我县对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不断完善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运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后台统计技术,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每季度及时通过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报送系统报送政府信息相关数据。
(3)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我县及时印发了《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侯政办〔2017〕346号),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
(4)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我县研究制定了《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进行保密审查,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5)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进一步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全县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强化对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6)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在县政府网站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举报电话,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时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并解答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问题。
(7)探索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县依托县政府法制办,吸收专家和律师加入政府信息公开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1)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全面、有序地开展。县政府数字办在岗6人(正式5人,借调1人,其中网站维护1人)。积极落实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确保队伍稳定。
(2)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 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准确把握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加大工作经费投入,每年约12万元的网站运维管理工作经费列入了财政年度预算。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一是继续规范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福建·闽侯”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信息公开意见箱”、“政策解读”7个二级栏目。二是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继续发挥闽侯县政务微博宣传作用,及时发布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提升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及其他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7年度,据统计,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97条,历年累计23058条。其中,县政府及县直部门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1803条;各乡镇(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109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7年我县政府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 156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08条;规划计划类信息65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条;重大建设项29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72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3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7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6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19条;其它189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互联网。“福建·闽侯”政府门户网站是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栏目。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1211万人次。
2.公众查阅点。指定县档案馆、图书馆为全县政府公开信息公众查阅场所,为公众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前已汇集了50个单位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政务微博。2017年度,我县在新浪微博平台共发布政务微博389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我县已在网站首页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在重要信息、重大决策发布后,及时在政策解读专栏发布解读。2017年全年政策解读《关于加快我县总部经济发展的八条措施》解读、《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五条措施》解读等共9篇。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县建立政务舆情信息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办公室统筹、领导审批把关等工作程序,并通过“12345”网站等渠道接受群众意见,坚持每个工作日及时查看。选配熟悉信息公开的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发布、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我县微信公众号“遇见闽侯”、“遇见闽侯”新浪微博与闽侯新闻网相配合,以新闻信息发布为主,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正面引领网络舆论,做好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分析制度,对于重点网站、各类新媒体、相关论坛开展网上巡查,及时掌握网上舆论动态。同时,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和话语权,有针对性地开展舆情引导。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
本年度我县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62件,历年累计受理539件,其中当面申请108件、网上申请7件、信函申请147件,依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等方面。
(二)对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县已答复262件、待答复0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的223件、“部分公开”的5件和“不予公开”的6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15件,其他答复13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原因是所申请的信息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县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无行政申诉和举报件。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县因政府信息公开累计被申请行政复议5件,累计被提起行政诉讼3件,累计接收行政申诉、举报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县门户网站于2017年12月11日正式迁移至福州市门户网站群,目前正处于新旧网站工作交接当中,部分部门和乡镇(街道)对新网站后台系统未能完全掌握。我县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文件错别字较多、格式不规范。网站信息更新维护力度不够。网站信息更新及时性相对滞后,公开内容及时性较弱。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公开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需要加强信息发布管理。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不断把办事公开工作推向深入。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外公开,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各时效性。三是督促县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尽快熟悉并掌握福州市门户网站群后台信息公开发布系统,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规定格式发布信息公开文件。四是加强各单位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流程,发布文件前再审查,减少错别字。定时进入福州市运维监测平台查看门户网站错别字,并及时整改。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二)附表。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7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897 |
23058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897 |
23058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262 |
539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108 |
29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7 |
26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147 |
223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62 |
539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223 |
44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5 |
33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6 |
14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28 |
52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5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3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