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闽侯县进一步深化“整洁闽侯”六清一改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闽侯县进一步深化“整洁闽侯”
六清一改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整洁闽侯”六清一改行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着力打造新时代现代化滨江新城。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十四五”期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精神,将“三清一改”拓展优化为“六清一改”,以“扫清楚、清清楚、拆清楚、整清楚、围清楚、分清楚、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抓手,扎实打好村庄清洁行动战役,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发挥村民主体作用,进一步深入开展“整洁闽侯”专项行动,着力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逐步实现“环境整洁优美、基础设施配套、管理制度健全、社会秩序井然、精神面貌良好、人居环境宜居”的工作目标,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到2025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
二、重点任务
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集中力量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
(一)道路沿线“扫清楚”。全面清扫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胡同的柴草杂物等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清扫村内道路沿线垃圾、枯枝树叶等。
(二)水域沿岸“清清楚”。实施清淤疏浚,清理村内河塘沟渠、排水沟的淤泥、垃圾,以及农田、水域的垃圾或漂浮物,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清理动物尸体和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涂乱画乱贴乱挂的小广告、杂乱无章的标语等“牛皮癣”。清理村内废弃的砖块、土渣等建筑垃圾。
(三)田间地头“拆清楚”。拆除未去功能化的旱厕,以及房前屋后、道路沿线、商铺市场、河道溪流、沟渠池塘、田间地头等视线范围内废弃的果棚瓜架、养殖圈栏和杆塔线路。拆除房前屋后杂乱无章、临搭乱盖的建(构)筑物。拆除具有危险性的残垣断壁、破败建筑、空心房等。
(四)街头巷尾“整清楚”。整齐摆放房前屋后、道路沿线、市场商铺等杂物薪柴、商品货物、生产工具等物件,无乱停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等现象。统一规整农田菜地、果棚瓜架、晾衣绳以及农房电力通信线缆等。结合“美丽庭院”创建,整齐、有序摆放院内的物品。
(五)房前屋后“围清楚”。对村庄内道路旁、农房边的菜园田地、家禽家畜养殖处等,应采用石块、竹篱笆、绿化苗木等乡土材料进行整齐圈围,开展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的,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围挡。
(六)垃圾收运“分清楚”。在基本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础上,集中力量往“户分类”上下功夫,有序推动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有效实现“分类投运、分类收集、分类处理”。
(七)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结合本地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不文明的现象和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乡镇工作
1.组织部署:制订工作方案;每周五设为“清洁日”,制定“清洁日”活动方案;建立“小团队、细网格”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制度;召开工作例会。
2.信息宣传:每季度在县级以上主流媒体和微信、快手、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表工作报道1篇;每年至少向县农村人居办报送2篇典型经验。
3.检查考评:每月对本辖区内村居进行督查考评1次。
4.评选公示:每月评选最美、最差村居,并在村居公开栏公示。
5.通报约谈:每月组织督查情况通报,视情况约谈后进村居。
(二)村居工作
1.网格管理:建立“小团队、细网格”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制度,公布网格员名单,有巡查记录。
2.评选公示:每半月开展一次对各家各户环境卫生评比,每半月在曝光台公布“最美庭院”和“最差庭院”评选结果。
3.宣传引导:设置环境卫生宣传标语,设置环境卫生宣传公示专栏,每月组织一次入户宣传教育活动。
4.人员配备:按照常住人口每500人配备1名固定清扫保洁人员,垃圾外包的村,按外包合同处理。
5.门前三包:村居与本村居辖区内单位、企业、居民、农户签订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发放“门前三包”责任牌并上墙。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全县“整洁闽侯”六清一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县领导担任,成员由县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负责同志组成,定期研究全县“整洁闽侯”六清一改行动有关问题。各乡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方案于4月30日前报送县农村人居办。
(二)强化责任落实。全县“整洁闽侯”六清一改行动由县整洁办和县农村人居办牵头指导推动,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部署动员、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宣传发动等各项工作落实。各村为组织实施单位,村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做好组织实施、宣传引导等工作落实。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并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
(三)强化晾晒考核。建立“月检查、季晾晒、年考核”工作机制,由县整洁办和县农村人居办牵头每月开展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晾晒评比,每年组织一次全域性考核,具体检查方案由县整洁办和县农村人居办另行制定。建立红黄牌制度,按照检查情况授予“最美村居”流动红旗和“最差村居”流动黄旗,并在“遇见闽侯”公众号平台进行公开。
(四)强化奖惩激励。各乡镇(街道)进一步深化“整洁闽侯”六清一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县对乡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奖惩情况按照《“整洁闽侯”城乡环境卫生品质提升行动奖惩制度(试行)》实施。对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督查检查发现问题,被市级以上通报等情形,视情给予相关乡镇(街道)红黄牌警告,并与乡村振兴“两单”督办、末位约谈等机制有机结合,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五)强化总结提升。各乡镇(街道)及时做好进一步深化“整洁闽侯”六清一改行动开展情况半年、年度总结,分别于7月15日、12月15日前报送县农村人居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