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101-0200-2021-00010 文号 侯政办〔2021〕78号
发布机构 闽侯县 生成日期 2021-08-20
标题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促进大众茶馆建设扶持措施的通知(已失效) 有效性 废止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青口汽车工业园区、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闽侯县促进大众茶馆建设扶持措施》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闽侯县促进大众茶馆建设扶持措施?为进一步倡导健康消费理念,丰富完善茶叶经营主体大众消费服务功能。一、认定条件茶叶经营主体或大众茶馆投资建设方按照《福州市大众茶馆试点建设工作方案》中定义标准打造大众茶馆,达到市级标准,并按照《大众茶馆项目经营服务规范》开展经营活动。
索 引 号 FZ08101-0200-2021-00010
文号 侯政办〔2021〕78号
发布机构 闽侯县
生成日期 2021-08-20
有效性 废止
标题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促进大众茶馆建设扶持措施的通知(已失效)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青口汽车工业园区、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闽侯县促进大众茶馆建设扶持措施》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闽侯县促进大众茶馆建设扶持措施?为进一步倡导健康消费理念,丰富完善茶叶经营主体大众消费服务功能。一、认定条件茶叶经营主体或大众茶馆投资建设方按照《福州市大众茶馆试点建设工作方案》中定义标准打造大众茶馆,达到市级标准,并按照《大众茶馆项目经营服务规范》开展经营活动。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促进大众茶馆建设扶持措施的通知(已失效)

发布时间:2021-08-20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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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青口汽车工业园区、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闽侯县促进大众茶馆建设扶持措施》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20

 

    此件主动公开

闽侯县促进大众茶馆建设扶持措施

 

为进一步倡导健康消费理念,丰富完善茶叶经营主体大众消费服务功能,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打造让老百姓真正喝得起、喝得安全、喝得放心的茶品牌、茶馆消费场景和促进农、商、文、旅业态相互交融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措施。

一、认定条件

茶叶经营主体或大众茶馆投资建设方按照《福州市大众茶馆试点建设工作方案》中定义标准打造大众茶馆,达到市级标准,并按照《大众茶馆项目经营服务规范》开展经营活动。

二、奖励措施

经市级或县级认定授牌的茶叶经营主体或大众茶馆投资建设方,正常运营的,给予县级一次性奖励30万元,若市级有给予相关奖励,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三、其他事项

1.扶持奖励申报流程待市级出台细则后开展相应工作。

2.扶持措施从2021年5月起实施,试行一年。

3.扶持措施闽侯县商务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附件:1.市级大众茶馆项目定义标准

2.大众茶馆项目经营服务规范     


附件1

市级大众茶馆项目定义标准

 

一、大众茶馆定义

以推广福州茉莉花茶等地方茶文化为主要载体,开设让普通老百姓喝得起、喝得安全、喝得放心的,具有品茶论艺、休闲娱乐、文化交流、社会交往等多种功能的大众消费场所,营造最放松的环境和最多的人间烟火气。

二、大众茶馆标准

1.大众茶馆的功能

1)品茶论艺功能。大众茶馆设有座位和茶具,出售物美价廉茶水,让顾客在茶馆里消费、品茶论艺。

2)兼售轻食简餐功能。大众茶馆可备有物美价廉轻食简餐出售,食品加工要求不带油烟。

3)文化娱乐等功能。大众茶馆有场地、有座位、有茶水,为顾客提供休闲娱乐、健康养生、文化交流、社会交往的平台。鼓励项目单位利用现有公园、广场等吸引自发组织的民间艺术表演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2.设置地点

1)大众茶馆项目原则上设置在公园、江(河、湖)边、历史文化街区等大众消费场所。

2)在大众茶馆周边道路设置广告牌等醒目标识,设置 LED灯箱作为夜间指引标志,应与周边环境风貌相协调。

3.茶馆规模

各个项目规模原则上要求营业面积(含外摆)不少于300平方米,可接纳人数不少于150人。特殊情况项目规模达不到标准的,项目单位需将方案报县政府批准。

4.配套设施

1)公共洗手间设施。大众茶馆里应设置公共洗手间,若大众茶馆周边 20 米范围内有市政公共洗手间,可无需单独设置。

2)食品安全设施。配有相应的茶具消毒柜和冰箱、加热柜等保温保鲜设备。

3)安全应急设备。按照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配备合格的消防安全设施或设备,保证消防安全设施或设备齐全、完好、有效;配有电子监控系统和其他防盗设施,满足应急需要,无安全隐患。

5.经营管理规范

1)守法经营。建立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严格按照限定的零售价进行售卖。

2)卫生管理。保证茶馆内整洁、干净,无蚊、蝇、鼠害等。

3)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和经营管理制度。


附件2

大众茶馆项目经营服务规范

                   

一、经营服务规范要求

    职业道德

    1.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遵纪守法,依法经营,文明经商。

    2.热爱大众茶馆服务工作,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忠实履行自己的职业职责。

    3.尊重顾客,满足顾客的需要,做好服务工作。

    4.诚信待客,公平交易,实事求是,厉行承诺,维护企业信誉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仪容仪表

    1.仪表端庄,仪态大方,精神饱满,举止得体,面带微笑,自尊自爱。

    2. 服装整洁统一,鞋袜整洁,不穿高跟鞋(鞋跟不超过5公分)。发型美观,自然大方。

    3.注意接待礼节礼仪。

    4.注意生活细节,不允许出现不文明的举止(如剔牙、挠头皮、修指甲等),避免给顾客留下不文明的感觉。

    接待服务

    1.服务人员应积极推广和使用普通话,掌握语言交往的原则和技巧。

2. 顾客进入服务区域,要笑脸相迎,使用文明用语,主动招呼,说话声音温和,适时适度提供服务。

3.据实向顾客介绍服务项目、消费价格,认真倾听顾客提出的问题,及时准确予以回答准确了解顾客的需求。   

4.不介入顾客谈话,不对顾客品头论足。

   卫生要求

    1.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卫生、防疫等工作

    2.与食品接触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许可证,并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核酸检测,负责餐饮加工的人员须戴口罩、手套上岗,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3.大众茶馆内外应保持清洁、整齐,清扫时应采用湿式作业。

    4.供应的饮水应符合GB5749规定

    5.大众茶馆内部装饰材料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

    6. 应有防虫、防蝇、防蟑螂和防鼠害的措施,应严格执行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相关考核规定。

    7.茶(食)具消毒间(室)必须建在清洁、卫生、水源充足,远离厕所,无有害气体、烟雾、灰沙和其他有毒有害品污染的地方。严格防止蚊、蝇、鼠及其他害虫的进入和隐匿。

    8. 茶(食)具洗涤、消毒、清洗池及容器应采用无毒、光滑、便于清洗、消毒、防腐蚀的材料。

    9. 消毒(食)具应有专门的存放柜,避免与其他杂物混放,并对存放柜定期进行消毒处理,保持其干燥、清洁。

10.洗刷消毒用的洗涤剂、消毒剂要符合GB14930.1和GB14930.2的规定。

11.应当保持场所空气流通,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WS394-2012)。

   经营管理

    1.严格按照国家的食品、卫生、城管、防疫、环保、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经营。

    2.原材料从合法渠道采购,各种原料、辅料、调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3.尽可能采用节能、节约型设施设备,降低能源消耗,保证各种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一次性木筷、一次性塑料吸管、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等

    4. 明示营业时间、供应品种和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并严格按明码标价执行,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费用应当符合与消费者的约定。

5. 有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服务操作规范。

6.经营的茶叶品种不少于10种,根据不同茶叶品种,能提供盖碗、紫砂壶、瓷壶、玻璃煮茶壶等多种茶具供顾客选择,有条件的大众茶馆可提供搓背、捏脚、采耳等民生服务。

    7.严格控制茶渣、餐厨垃圾的流向,应做好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

    8.应当依法向接受其服务的消费者出具单据。

    9.应当文明经营、热情服务,不得强行拉客,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危害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10.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登记注册的主要登记事项,不得转让、出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

11.不定期结合福州茶文化举办主题公益演出、文化讲座、茶艺交流等,促进文化艺术交融发展。

12.尽量丰富业态,在馆内增设报刊书籍供市民借阅,提供闲余谈资,营造类似成都市井茶馆内‘摆龙门阵’,品茗闲谈的景象。

13.有条件的大众茶馆可适当在馆内摆放有关福州民俗、文化、艺术的老物件、艺术品(如:软木画、脱胎漆器、寿山石等),在吸引市民拍照打卡的同时,推广宣传福州传统文化。

二、其他要求

本规范自正式印发之日起实施,若发现存在未按本规范要求执行的情况,视情节轻重程度,由县商务局联合相关部门要求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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