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2号,电话:0591-22079966,传真:0591-2206566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新修订《条例》的各项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下发《闽侯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进一步细化公开范围,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今年以来,召开2场政务公开专项培训,分别对新条例各项规定、监察系统使用及信息公开应诉能力进行了深入解读,全面提升全县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优化提升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增强政策解读回应效果。我县政策解读主要采取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在线访谈等多平台公示,针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政策解读内容重点突出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与以往政策规定的变化之处。同时,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2019年度,共发布政策解读12篇,开展在线访谈8期。
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严格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精神,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督促我县各单位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设立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环境信息等贴近民生领域专栏,并通过门户网站站内链接至闽侯县惠民资金网,同时还通过闽侯乡音报、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实时宣传报道,举办公共文体活动,向社会发放公共文化领域重要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等材料,使公众加深理解新的政策,为政策的落实提供保障。
(二)信息公开情况
目前县政府网站、“闽侯发布”政务微博、县档案馆、政务公开栏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四大平台。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89条;“闽侯发布”政务微博累计发布信息107条;政务公开栏按季度公开县政府政府人事任免信息、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专项资金、财政收支等重要信息,累计公开信息148条;指定县档案馆、图书馆为全县政府公开信息公众查阅场所,累计报送信息89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办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70件,其中当面申请22件、网上申请24件、信函申请24件,依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等方面。本年度我办已答复70件、待答复0件,已答复中“已主动公开”的0件、“同意公开”的22件、“部分公开”的16件和“不予公开”的8件,其他答复24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我县对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开展核查工作,联合各信息公开单位按新要求重新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上网更新,不断完善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加强公文公开保密审查。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规范公文制作过程中同步确定公开属性,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性及合法性的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进一步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全县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强化对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四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县依托县政府法制科,吸收专家和律师加入政府信息公开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的领导,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平台保障、优化栏目建设、严格信息审核、细化日常监测等系列措施为手段,全力推进我县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开展域名清理工作,规范域名管理。网站工作人员配备完善,资金投入到位,同福州(闽侯)中科数据应用技术研究院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委托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网站日常监控管理。
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理顺APP、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县级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定期开展政务新媒体自查自纠,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监管,关停整合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平台,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
(六)监督保障
建立完善的政务公开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先后印发《闽侯县2019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侯发改〔2019〕106号)、《闽侯县2019年度全县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侯发改〔2019〕124号),把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并定期开展网站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各相关单位根据问题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19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2019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15687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9 |
1 |
0 |
0 |
0 |
0 |
7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1 |
1 |
0 |
0 |
0 |
0 |
2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6 |
0 |
0 |
0 |
0 |
0 |
6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9 |
1 |
0 |
0 |
0 |
0 |
7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认识不足。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还未充分了解,未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网站信息更新及时性相对滞后,公开内容及时性较弱;二是队伍不稳。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较为薄弱,目前我县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且经办人员岗位变动频繁,影响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特别是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和行政应复、应诉方面能力方面,近几年我们县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逐年增加,其中部分单位历年第一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业务知识及经验不足,不利于工作开展。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制度。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经办更换及时报备,随时掌握各公开单位经办人员变动情况;三是推进公开目录梳理整合,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一步细化网站栏目,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四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定期开展政务公开、条例、应诉能力、依申请公开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学习,累积经验,不断提高应对能力,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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