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2号,电话:0591-22079966,传真:0591-2206566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强对全县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组织指导,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全力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我办印发《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侯政办〔2020〕130号),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担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各有关县直部门、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基层“两化”工作领导小组,把基层“两化”工作列入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召开我县两化工作专题会议,深入贯彻学习省、市政府关于两化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下发《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侯政办〔2020〕129号),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分工、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事事有人抓、层层抓落实,让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
聚焦26个试点领域,迅速启动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深入指导相关县直业务部门,认真对照省、市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目录,邀请专家开展目录编制调研会及政务公开培训会,采用一对一方式现场逐一核对目录中“公开事项”“公开方式”等信息,确保目录编制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目前,经五轮意见征求,我县已梳理完成县本级26个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两化目录,均已上网公开。开设“两化”专栏。对照编制完成的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食品药品监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紧紧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开设“闽侯县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专栏”,通过专栏集中发布中央、省、市有关政策文件及政务公开两化指引,县本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目录中规定的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
(二)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条;“闽侯发布”政务微博累计发布信息157条;指定县档案馆、图书馆为全县政府公开信息公众查阅场所,为公众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累计报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文件108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办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76件,其中当面申请11件、网上申请23件、信函申请42件。我办已答复76件,按时办结率100%,已答复中“告知补正”的5件、“已主动公开”的1件、“同意公开”的13件、“区分后公开”的11件和“不予公开”的5件,其他答复41件,依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等方面。
(四)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范围,编制完成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等26个试点领域公开标准目录。逐步印发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保密审查、安全管理等制度,主要包括《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闽侯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闽侯县2020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等。
(五)平台建设情况
我县持续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统一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网站维护,提供政务服务。根据要求,开展网站备案、IPV6改造工作,规范网站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功能,提高各乡镇、各部门的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和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各种网上便民服务信息整合。根据《2020年度福建省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20年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县积极梳理整合网站现有栏目,细化栏目分工,建立新栏目的同时删除保障不力的旧栏目,不断增强政务公开时效。认真落实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保护制度要求,有效防止攻击、侵入、破坏政府网站的行为和影响政府网站正常运行的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加强政务新媒体备案、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事前化、信息更新实时化、解读回应活泼化、政务服务有效化。
(六)监督保障
建立完善的政务公开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印发《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闽侯县2020年度政务公开绩效指标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侯政办〔2020〕138号),把信息公开工作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2020年全县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4 |
14 |
1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248977.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6 |
0 |
0 |
0 |
0 |
0 |
7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5 |
0 |
0 |
0 |
0 |
0 |
35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七)总计 |
76 |
0 |
0 |
0 |
0 |
7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对《条例》及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经办人员变动频繁,导致工作出现断档;三是政策解读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宣传培训学习。强化培养政务公开队伍,加强政策理论学习、研究,深入贯彻公开理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监督和指导。充分发挥福州市政务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和市每月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报告的作用,加强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察和通报。三是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推进“两化”工作向街道和社区延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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