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8115-2500-2022-00033 | 文号 | 侯政文〔2022〕49号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2-06-15 |
标题 | 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闽侯县 第六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大我县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力度,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第六批历史建筑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闽侯县第六批历史建筑名录 |
索 引 号 | FZ08115-2500-2022-00033 | ||
文号 | 侯政文〔2022〕49号 |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6-15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闽侯县 第六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大我县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力度,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第六批历史建筑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闽侯县第六批历史建筑名录 |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我县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力度,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第六批历史建筑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属地乡镇(街道)、相关单位要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0〕53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的意见》(榕政办〔2021〕17号)、《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闽侯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的十条措施》(侯政办〔2021〕51号)等有关规定,各司其职,设置保护标志,落实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和巡查责任,积极引导活化利用,共同做好我县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附件:闽侯县第六批历史建筑名录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