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3 15:57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电话:0591-22068912,传真:0591-22068658)。

  一、总体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以及《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侯政办发〔2019〕16号)的要求,我局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目前,我局行政审批科、房管所入驻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根据县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围绕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将每个办事事项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联系及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一一公开,让办事群众及时明确,全面地了解行政审批的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梳理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明确处罚项目、处罚依据等,依法全面公开处罚的流程,及时公布处罚结果。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我局始终坚持加强预决算管理,规范预算执行,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通过闽侯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我局及下属各单位的“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以及“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进一步加大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持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信息公开力度。

  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 对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工作的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等进行规范。同时,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检查与监督,努力促进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全面性。

  3.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在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提高工作透明度。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住建部《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进行,做到公布初步评估结果、现场解释、及时修改等,确保房屋征收工作程序合法,信息公开,补偿公平公正。建立建全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畅通公开渠道,加强对下属三个房屋征收服公司信息公开的监督、指导。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公布包括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在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

  2019年全县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实施及考核工作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福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考核评分操作细则的通知》(榕政办〔2013〕143号)实施,实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目标完成情况列入政府绩效管理,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分配入住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并同步实行信息主动公开。主动地发布保障性住房信息22条,包括保障房申请人公示名单、予以登记保障资格名单、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依托上级政府采购网,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及时发布政府招投标信息、采购信息,进一步增强了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

  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为推进办事公开透明,我局将项目审批有关信息发布于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重大项目一律公开招投标,招标、投标等公示在闽侯招标网进行公布。

  4.推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我局成立了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网站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建立与县政府门户网站“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的链接,并在闽侯招标网公开诚信企业,进行年度诚信汇总。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信用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了解和把握信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认真总结分析本单位在信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网内容,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5.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公示牌、工程简介等形式,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住房保障对象轮候年度计划进行公示、公开,建立起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动地发布保障性住房信息,包括保障房申请人公示名单、予以登记保障资格名单、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

  6.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在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提高工作透明度。在征收过程中发布了征收决定的公告,对征收房屋调查情况进行了公示,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住建部《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进行,做到公布初步评估结果、现场解释、及时修改等,确保房屋征收工作程序合法,信息公开,补偿公平公正。

  (二)政府信息管理及监督保障

  1、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按照县政府研究制定的《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进行保密审查,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2、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于公开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3、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理顺内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

  4、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全面、有序地开展。

  5、加强下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内容,梳理办事指南、工作信息等,立足于办实事、重实效。

  6、继续加大以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征地拆迁信息公开为重点的信息公开力度,增加信息公开数量,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三)平台建设

  一方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有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并专设政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等便民渠道公开。另一方面,我局不断健全领导机制,转变工作职能,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内容。制定了由我局牵头负责的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2019年以来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本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计划要求主动、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程序,对拟公开的各类信息,做好分级审批管理,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4条。

  (五)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度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共71条,已答复71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的17件、“部分公开”的47件和“不予公开”的1件、“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的1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5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2019年没有因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历史累计数为2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50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0

18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6

0

22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9258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6

0

0

0

5

0

7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2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5

0

0

0

2

0

4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1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6

0

0

0

4

1

7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9年,我局按照组织机构标准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形式标准化、公开时间标准化、公开程序标准化、监督保障标准化六个方面规范标准建设、做好整改措施,抓紧查缺补漏、强化监督指导,确保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实到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要拓展;下属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发布信息不够及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提高,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等。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针对存在的问题具体从以下方面予以改进:

  1、加强下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内容,梳理办事指南、工作信息等,立足于办实事、重实效;

  2、继续加大以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征地拆迁信息公开为重点的信息公开力度,增加信息公开数量,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3、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于公开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4、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理顺内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

  5、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强化涉密信息和涉密载体管理,严格信息上网审核、发布程序、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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