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电话:0591-22068912,传真:0591-22068658)。
一、总体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以及《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侯政办发〔2021〕73号)的要求,我局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老建筑保护相关普查成果信息公开。全年共挂网公示6条相关内容,根据《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于利用工作的通知》(闽建规〔2018〕5号)和《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州古厝保护工作的意见>》(榕委〔2019〕47号)的相关要求,我县委托市规划院开展全县域范围内50年以上老建筑普查工作,并由我局在闽侯县政府信息网进行公开,征求相关利害人意见,公示期满后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分类保护,保障人民群众权益。
2、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住房保障相关信息20条,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法规7条,住房保障资格准入8条,保障性住房分配及退出3条,保障计划(2022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2条。
3、建筑行业监管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无证施工的通报6条。督促违规单位立整立改,倒逼企业加强自身管理,同时减少违规数量,营造全县建筑行业良好风气。
4、供排水方面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相关信息3条,主要涉及黑臭水体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及闽侯县非居民用户计划用水管理实施方案。
5、市政服务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相关信息7条。涉及燃气方面信息4条、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3条。
6、城市综合执法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相关信息19条,其中房地产管理5条、工程建设管理5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6条、物业管理3条。
7、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相关信息8条,涉及农村自建房全警示全覆盖应急培训、村镇干部及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会。
(二)主动公开
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0条。
(三)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共56条,已答复56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的42件、“部分公开”的2件和“无法提供”中“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的12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通过多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包括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并专设政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等便民渠道公开。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在制度层面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动态调整工作常态化,对本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形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公开,主动保障公民知情权。并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责任人,按照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2、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我局配合县数字办及县发改局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板块内容,主要涉及住房保障方面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计划的更新。并对政府网站内机构职能及领导分工进行更新完善,提升群众办事效率,保障群众基本权益。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积极推进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我局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在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中涉及到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保障性住房、城市综合执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公共资源交易、农村危房改造、市政服务等八个栏目,并配合进行内容更新。
(五)监督保障
我局认真落实监督保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和各项保密规定,规范工作流程,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并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零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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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28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416.98918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0 |
0 |
0 |
0 |
6 |
0 |
5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7 |
0 |
0 |
0 |
5 |
0 |
42 |
|
(二)部分公开 |
1 |
0 |
0 |
0 |
1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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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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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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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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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0 |
0 |
0 |
0 |
6 |
0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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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1年,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利用网络、新媒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不熟练,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不够深、不够细的问题,面上的工作解决后,就需要在引深上下功夫;我局虽设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但未在全系统形成有效的政府信息主动共享上报体系;在公开内容的广度、深度和公开的形式等方面也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以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将继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改进:
1、通过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强化教育培训和学习,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尤其是住房保障、征地拆迁方面信息公开;
2、进一步提高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3、利用好新闻媒体平台扩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深度广度,为推进法治政府、阳光政府作出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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