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16:00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电话:0591-22068912,传真:0591-22068658)。

一、总体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全年历史文化资源评估及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公布等相关工作共挂网公示42条内容。并从三个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全面盘点。把排查摸底作为基础工作,在全县范围开展摸排行动,摸排50年以上老建筑约三万处,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重点核查。委托专业机构对50年以上老建筑进行核查,通过现场探勘、内页对比、筛选分类、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甄别,形成保护建筑名录。三是分类处置,通过对拟开发的项目地块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明确不同保护等级建筑的保护措施并在县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相关情况。

2、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住房保障相关信息33条,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法规9条,住房保障资格准入10条,保障性住房分配及退出13条,保障计划(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年度计划)1条。

3、供排水方面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相关信息 2 条,主要涉及2023 年度闽侯县非居民用水计划的公告及 关于开展2023 年度水平衡测试的通知。

4、市政服务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相关信息6条。涉及燃气方面信息1条、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5条。

5、城市综合执法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相关信息4条,其中涉及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和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5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共88条,已答复92件(含上年转结4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的50件、“部分公开”9件、“不予公开”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1件、“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件和“无法提供”中“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的28件。

)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在发文稿纸、各类公文均注明信息公开属性,不予公开的均注明理由,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每季度对公文的公开属性进行核对,及时发现、整改问题。

2、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按照县政府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县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和信息共享集成,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

监督保障 

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进一步压实单位工作责任。在县政府网站发布政务公开工作电子邮箱及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公众评议和监督,未接到公众投诉。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多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58

行政强制

4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459.5221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9 

  0

  0

 0 

  9

0  

 8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6

0  

  0

 0 

 4 

  0

50

(二)部分公开

6

  0

0  

0  

  3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6

  0

  0

  0

  2

0  

  2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3 

  0

  0

  0

 9 

  0

9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整改2022年发现的问题。一是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强化和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全面提升解读质量,让企业群众不仅“懂政策”,还能“用政策”。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分批次对干部职工进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学习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深入学习源头公开属性认定细则。

2023年存在的问题。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一是信息公开形式仍需多样化,多以文字为主,图片和视频解读比较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从多方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抓好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细化落实,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三是进一步深入推进新时期基层政务公开,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我办工作人员在政务公开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大对发布信息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进一步提升市政府办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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