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公布(http://minhou.fuzhou.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236号;邮编:350101;电话:22612815;传真:0591-262688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我镇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并通过县政府网站“清单管理”栏目发布我镇权责清单,并依法更新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
2.不断优化政务服务。配合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加强综合办事信息公开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3.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我镇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同时,定期公开镇计生避孕节育、出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登记信息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情况。
4.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我镇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同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内部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5.环境信息公开。通过对外公开栏及时发布环境保护动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通过网站发布镇村在文明创卫、环境治理等方面的信息,并及时公开《荆溪镇关于转发《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强化落实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荆溪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评》等信息。
6.安全生产事故信息、食品药品安全公开。通过网站及时公开安全生产等应急预案,还及时公开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信息。公开了《荆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荆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荆溪镇群租房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荆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荆溪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荆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两节”期间治违工作的通知》等信息。
(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我镇要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抓手,根据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侯政办〔2020〕129号)文件精神,成立以镇长叶建彪担任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黄顺平、党委委员副镇长林丹亮为副组长,镇机关各办(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主要负责具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形成办公室组织、推进、指导、协调,镇纪委参与督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对接县直政府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县政府办推进乡镇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历年累计949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1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7条。
(四)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强化监督,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二是健全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四是立足乡镇基层实际,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六)完善平台建设
一是利用公开栏、会议、农村广播网络、编发简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公开。
二是利用闽侯政府门户网站及大型电子政务显示屏,及时公布上级有关政策和近期工作动态。
三是利用好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印发党务服务、社会事务服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国土资源和村镇规划建设、财政惠农补贴服务等办事服务指南手册供群众无偿取阅。
四是利用好公共查阅点。每季度定期将我镇主动公开文件送交县档案馆,方便群众查阅。
(七)强化监督保障工作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局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局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相结合。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作用,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不按照《条例》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2 |
-2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8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47960732.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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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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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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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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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系统性学习不够,遇到难点疑点问题,解决能力有待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水平,提高办理能力;二是积极与市、区两级沟通交流,针对难点疑点问题深入研究,及时、准确地解决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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