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荆溪镇人民政府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236号;邮编:350101;电话:22612815;传真:0591-2262688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要求,政务公开系统以基层政务公开为抓手,以更加务实的举措全过程推进公开、全方位回应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效果:
(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要点落实情况
1、持续抓好职能信息公开
以政务公开栏为载体,将全镇的机构设置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能、业务范围、办事程序、承诺时限等均以公示板的形式,张贴于墙,公布于众。同时,充分利用网络的公开渠道,在更大范围内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工作动态、办事指南、重点信息公开、联系方式等信息。在信息制作和上传前,均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全年没有发现涉密事件。
2、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荆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完成市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及目录建设,并按目录公开各类信息。其中:(1)环境信息公开累计公开5条。通过对外公开栏及时发布环境治理、镇村在文明创建工作等方面的信息;(2)安全生产事故信息、食品药品安全公开9条。通过网站及时公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时公开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信息;(3)机构设置信息公开5条。我镇成立责任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确保政府各项事务有序推进。(4)落实贯彻国家政策信息公开5条。全面落实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荆溪实际,现制定我镇工作方案。(5)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1条。我镇通过公开栏、闽侯县政府网站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公示,做到透明、公开,自觉接受大众监督。
3、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今年以来,我镇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深化三大攻坚战,按照《条例》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做到及时、准确、全面、高效。
①2022年度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公开及时率100%。②我镇12345便民服务平台共收到群众、企业等相关诉求累计5904件,目前已办结件数5874份,待办件数30件。③创建微信公众号平台——《荆溪之声》,共群发了174条推文。④开展各种文化宣传活动共11场,举办“小人书大篷车”2场、举办2022年闽侯县“我们的节日·中秋”荆溪镇专场暨“强国复兴有我”主题活动1场。各村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累计举办504场次。
(2)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我镇认真按照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档案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已发布信息的梳理工作,确保该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移交到位。
(3)加强信息解读工作。继续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
(4)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3条,其中,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5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9条;环境卫生整治类信息5条;落实贯彻国家政策类信息5条。我镇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闽侯县政府信息网和镇政务公开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镇收到4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4条。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基本情况
我镇认真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制度,一般活动信息经各分管领导或股站负责人审核后统一发布,公示公告等重要公开信息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
2、完善平台建设
荆溪镇立足基层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实现资源更优化、方式更多元、渠道更畅通、信息更易得的又一创新举措,依托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打通基层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政务公开查询区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服务。同时,设立政务公开资料查阅点,提高办事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率。前来办事的市民不约而同地选择到政务公开查询区查询自己想要了解的内容。
(五)强化监督保障工作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局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局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相结合。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作用,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不按照《条例》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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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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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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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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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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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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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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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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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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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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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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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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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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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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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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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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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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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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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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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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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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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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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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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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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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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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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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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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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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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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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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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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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够强。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
3、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机关内部各股站室中心之间的联系,及时将各股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
2、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除正式文件外,其他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也要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之中予以发布。
3、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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