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荆溪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08:25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荆溪镇人民政府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236号;邮编:350101;电话:22612815;传真:0591-2262688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镇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范畴,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由政务公开经办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并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准确、无差错。及时更新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机构设置、班子成员分工、行政权力运行、应急管理、财政资金以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多个栏目,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为全面,以便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我镇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闽侯县政府信息网和镇政务公开栏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5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条;环境卫生整治类信息1条;落实贯彻国家政策类信息3条,其他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镇收到0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0条。

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政务公开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政府的机构设置、职能简介、领导简介等信息,及时公示全镇财政收支情况和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上级、本级各项惠民政策的通知、民生工程的开展情况等其他政务信息。围绕政策热点积极主动回应,扩大群众知晓面,深入解读政策的决策背景依据、制定意义、研判起草、创新举措等要素,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按时上传政府工作动态。依托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服务。同时,设立政务公开资料查阅点,提高办事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率。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并安排了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收集、审核和发布。二是完善公开平台,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栏目信息发布管理,严格对照上级检查反馈问题清单,认真梳理,做到全面自查整改。加大涉及个人隐私政务信息的排查工作,保证政务信息发布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三是拓宽公开渠道,提升信息质量。今年以来,荆溪镇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宣传工作:①我镇12345便民服务平台共收到群众、企业等相关诉求累计4174件,目前已办结件数4032份,待办件数142件。②创建微信公众号平台——《荆溪之声》,共群发了210条推文。③深入开展“千军万马”理论宣讲,组建业余讲师团下基层宣讲党的最新方针政策,累计举办144场次宣讲会,受众达6407余人。举办了“我们的节日 清明节”“我们的节日 中秋节”“我们的节日 重阳节”等4场县级主场活动。镇村两级共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1200余次。四是抓好日常运行,加大依申请公开力度。明确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有关记录应当保存备查。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做到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取得申请人的理解。

(五)监督保障

一是梳理工作台账。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点,制定下发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二是加强日常指导。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监督,推动各部门准确适用《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程序,规范答复文书,提升办件实效,更好满足群众个性化合理需求。三是开展工作落实情况“回头看”。对近几年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的任务,特别是基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规章库数据更新、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核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政府信息公开存在内容不全面、更新不及时等问题。部分单位未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仍然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少、更新慢、更新重点不突出、内容单一等情况。

3、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对各项政策的理解不能灵活运用,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还不高。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2、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法,加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各类信息发布等基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

3、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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