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荆溪镇人民政府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236号;邮编:350101;电话:22612815;传真:0591-22626881。
一、总体情况
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及相关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公开平台的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有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5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镇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1条,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认真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制度,一般公开信息经各分管领导或股站负责人审核后统一发布,公示公告等重要公开信息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做到公开更全面、更透明,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依托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服务。同时,设立政务公开资料查阅点,提高办事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率。
(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安排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公开平台,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栏目信息发布管理,严格对照上级检查反馈问题清单,认真梳理,保证政务信息发布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三是拓宽公开渠道,提升信息质量。今年以来,荆溪镇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将关键信息直观呈现在群众眼前:①我镇12345便民服务平台共收到群众、企业等相关诉求累计3861件,目前已办结件数3793份,待办件数68件。②创建“荆溪之声”微信公众号与“山水荆溪”视频号,发布权威的工作动态、政策解读以及关乎民生的实用信息,2024年“荆溪之声”微信公众号已累计发布233条,其中27条原创内容,以独特视角展现乡镇发展脉络;视频号22条,吸引了总计4.8万次的热切关注,显著提升乡镇工作的透明度,全面强化了信息传播的深度与广度。③推动 “千军万马” 理论宣讲深入基层,共组织累计举办146场宣讲活动,广泛覆盖人群数量达6764人。④成功举办的2024年福建“荆溪杯”汽车场地越野挑战赛、2024年全国举重锦标赛,以及2024年福州市海峡两岸水上运动嘉年华“漂流奇缘”海峡两岸皮划艇浆板公开赛、2024年首届“荆神抖擞”追氧越野行等重大活动,在竞技与欢乐中,荆溪的知名度与美誉度节节攀升,“运动之城”的品牌形象愈发深入人心。⑤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办了“我们的节日 端午节”“我们的节日 中秋节”“我们的节日 重阳节”等大型活动,丰富了群众的节日生活;已组建志愿服务队23支,镇村两级共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5500余次。四是抓好日常运行,加大依申请公开力度。明确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保存有关记录备查。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管理。落实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做好分管领导审核,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收集,具体部门报送材料的规范化管理。二是加强日常监督。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监督,推动各部门准确适用《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程序,规范答复文书,提升办件实效,更好满足群众个性化合理需求。三纳入工作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相结合,切实抓紧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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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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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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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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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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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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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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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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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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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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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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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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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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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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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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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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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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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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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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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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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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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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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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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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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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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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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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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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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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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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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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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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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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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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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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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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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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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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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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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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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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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政府信息公开存在内容不全面、更新不及时,公开方式不够丰富等问题。
2、部分股站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视不够,对主动公开信息意识不强,报送公开内容质量不高。
3、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对上级的文件精神理解不透彻、不到位,对各项政策的理解不能灵活运用,影响了工作的推进。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等新媒体,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2、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增强各干部职工信息公开意识,适时梳理政务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供机关工作效能,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减少由此引发的行政争议,更好地人民群众服务。
3、加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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