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上街镇金屿村金桥125号,电话:0591-22883127,传真:2288741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镇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落实《条例》、《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机制建设,深化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现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我镇认真贯彻《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到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一格式,加强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到位。准确执行《条例》要求,全面梳理我镇制作及发布的各项文件,规范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格式,做好各项工作记录,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落实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及时通过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广播、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包括全国中高低风险地区公布、公共卫生知识普及等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保护群众生命健康。我镇按要求时间节点及文件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以年度报告上报县政府办并及时在网站发布,年度报告做到了格式规范、内容全面、数据准确。
(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我镇贯彻落实《闽侯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切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成立上街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林祥飞同志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王能富同志担任副组长,各部门、各股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叶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我镇通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部署会,细化工作要求,让各部门及相关镇直单位切实按照分工安排,做好工作职责及办事流程公布,切实将各项工作安排落到实处。注重线下信息公开管理,在便民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服务,及时公开需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三)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度我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有以下类型:我镇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抢险救灾、优抚、经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规划计划;本镇工作动态及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等。
3、信息公开的形式。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采用了在闽侯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闽侯县政务网上公布信息,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性。
(四)依申请公开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及数量。2020年,我镇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形式是网络申请和信函申请,数量为7件,其中网络申请1件,信函申请6件。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情况。2020年,我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总数为7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信息数0件,属于同意公开答复数0件,属于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0件,属于不同意公开答复总数7件。
(五)政府信息管理
1、2020年度,我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自查工作,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保障信息时效性。
2、我镇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坚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3、严格规范公文的公开属性,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办公室严格把关,通过审核后在网站予以公开,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进行。做到保密性与公开性相协调,既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又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平台建设
1、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完善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强化政务服务信息公开。
2、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加强平台维护管理。及时发布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做好平台日常监管和维护,并严格内容审查把关。
3、采取“线上+线下”信息公开方式,结合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墙上公开栏等各类公共查阅点,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
(七)监督保障。
1、健全党内监督。镇党委、政府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把政务公开情况纳入行政效能建设和干部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范畴,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机关干部权力运行、履行职责、勤政廉政等方面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2、健全职能部门监督。镇人大、纪检、经管等监督部门互相配合,对各部门推行政务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定期明查暗访,严格把关公开内容和项目,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防止出现涉密文件公开情况。
3、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对于本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4 |
0 |
894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9 |
2160572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 |
0 |
0 |
0 |
0 |
0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引导力度不够大。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较低,对《条例》相关文件了解不足。
2、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形式和渠道较为单一。我镇主要采取政务公开网站、周边宣传栏等方式,信息覆盖面不够广,对于基层群众尤其是农村群众查阅便利性不足。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群众对信息公开的公布范围、申请的方式方法等方面形成更深层次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政府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为生产生活工作提供便利。
2、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划化建设,着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全覆盖,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做好群众咨询及依申请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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