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闽侯县竹岐乡人民政府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竹岐乡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竹岐乡竹岐街151号,邮编:350107,电话:2299602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竹岐乡在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化政务公开,有效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现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2年,竹岐乡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坚持依法公开原则,以群众最关心的政务服务问题为切入点,多措并举,多点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形成乡党政办统筹协调,各站办所为主体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教育医疗养老、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2022年竹岐乡12345共受理1192件。二是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乡各部门积极利用网站、广播、LED屏、政务公开栏等各类载体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社会和网上舆论,积极宣传、发布最新文件、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社会救助等信息。同时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截止12月31日,竹岐乡全年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1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4条。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12月31日,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4条,公开信息内容涵盖部门工作动态、农业农村安全防汛以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等类别。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本年度我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办文程序,在公文起草、领导签发阶段就明确公文公开属性、发布渠道等内容,切实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二是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规范政府公开信息发布格式,突出查阅的便捷性、信息的完整性、发布的实效性,力求使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精准、高效、无误。三是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在严格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以及与群众和企业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由乡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国土资源和村镇规划建设、财政惠农补贴服务等办事服务指南手册供群众无偿取阅,使各职能部门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
(五)监督保障
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纳入评优考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强窗口、网站等公开渠道作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扩大影响力,让社会公众掌握最便捷的咨询和反映诉求的途径,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提升村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宣传和引导,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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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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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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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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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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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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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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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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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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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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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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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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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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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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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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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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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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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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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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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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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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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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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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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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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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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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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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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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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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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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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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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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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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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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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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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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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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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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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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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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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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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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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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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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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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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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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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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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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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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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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乡按期完成了上级单位对信息公开的任务要求,但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优化。
二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三是信息公开的时效和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乡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机关内部各部门及乡直单位之间联系,及时将各部门及乡直单位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
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
三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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