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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专栏
公 告(刘运善)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11-14 15:23
兹有我县 祥谦镇江中村付蟹山160号一座房屋,于
1993
年我局颁发给村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侯集建(93)第87118号],现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村证明人的陈述,“刘运善”,与“
刘文善
”实属同一人,要求变更登记。如有利害相关人对土地登记名字和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请在15个工作日期限内( 12月5日前)向房屋所在乡镇国土资源所提出,公告期满无异议,我局即予重新变更登记发证。
经办
:
审核:
闽侯县
自然
资源
和规划
局
2024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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