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30400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 年03 月 25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1-22989787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宗地四至 |
不动产面积 (亩) |
用途 |
备注 |
1 |
何克钗 |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
闽侯县大湖乡坂头村 |
东:溪 南:集体林地、何克村造林地 西:集体林地 北:集体林地 |
176.8 |
其他林地 |
|
公告单位: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