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章周灿)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5-03-07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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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闽侯县鸿尾乡古洋村外境2的房屋,于1993年我局颁发给村民 章周灿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侯集建(93)字第71888号登记发证使用权人为苏周灿章周灿 身份证号350121XXXXXXX16身份证明村干部及邻居证明人的陈述,章周灿”与“苏周灿”实属同一人,申请姓名更正登记。如有利害相关人对上述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3  28 日前)向我局提出,公告期满无异议,我局即予以办理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55号,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二层

联系方式:0591-22989787

特此公告

 

 

闽侯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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