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闽侯县鸿尾乡古洋村外境2号的房屋,于1993年我局颁发给村民 章周灿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侯集建(93)字第71888号登记发证使用权人为苏周灿,章周灿 身份证号350121XXXXXXX16的身份证明、村干部及邻居证明人的陈述,“章周灿”与“苏周灿”实属同一人,申请姓名更正登记。如有利害相关人对上述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 3 月 28 日前)向我局提出,公告期满无异议,我局即予以办理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55号,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二层
联系方式:0591-22989787
特此公告
闽侯县自然资源灿规划局
2025年 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