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4年第一批就业见习补贴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1-03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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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青年见习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榕人社综〔2019〕8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榕人社综〔2019〕191号)文件精神,我中心按照程序开展就业见习工作。

  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见习单位,有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含技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以下简称见习人员)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的,根据实际见习时长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在见习3个月(含)内留用且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实际留用人员,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2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第一批共收到1家见习单位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具体审核情况如下:闽侯县闽隆幼儿园,该单位就业见习2人,完成见习2人,申请见习补贴22344元(1960*10*0.6+1960*9*0.6=22344)。

  根据文件精神及企业申请,我局核实见习人员身份等材料,经党组会研究,拟同意以上1家就业见习单位的见习补贴申请,符合补贴对象人数2人(详见下表),合计发放就业见习补贴22344元。公示时间从2024年1月3日至1月9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闽侯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91-62198999。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就业见习单位

毕业院校

申请见习补助时间

见习时长

补助金额

1

陈晓艳

621************021

闽侯县闽隆幼儿园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3.1-2023.11.30

9

10584

2

曹海燕

621************320

闽侯县闽隆幼儿园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9.1-2022.6.30

10

11760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