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4年第二批就业见习补贴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5-2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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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青年见习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榕人社综〔2019〕8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榕人社综〔2019〕191号)文件精神,我中心按照程序开展就业见习工作。

  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见习单位,有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含技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以下简称见习人员)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的,根据实际见习时长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在见习3个月(含)内留用且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实际留用人员,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2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第二批共收到4家见习单位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具体审核情况如下:福建阿普莱斯电器有限公司,该单位就业见习3人,完成见习3人,申请见习补贴35280元(1960*3*2+1960*3*2+1960*3*2=35280);闽侯县青口镇金色年华培训中心,该单位就业见习1人,完成见习1人,申请见习补贴3528元(1960*3*0.6=3528);福建画王烫印机有限公司,该单位就业见习3人,完成见习3人,申请见习补贴27048元(1960*3*0.6+1960*3*2+1960*3*2=27048);福州金石陶瓷科技有限公司,该单位就业见习3人,完成见习3人,申请见习补贴10584元(1960*3*0.6+1960*3*0.6+1960*3*0.6=10584)。

  根据文件精神及企业申请,我局核实见习人员身份等材料,经党组会研究,拟同意以上4家就业见习单位的见习补贴申请,符合补贴对象人数10人(详见下表),合计发放就业见习补贴76440元。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22日至5月28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闽侯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91-62198999。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就业见习单位

毕业院校

申请见习补助时间

见习时长

补助金额

1

瞿杨术

352************611

福建阿普莱斯电器有限公司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2023.9.1-2023.11.30

3

11760

2

肖同

411************316

福建阿普莱斯电器有限公司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2023.9.1-2023.11.30

3

11760

3

陈境

350************925

福建阿普莱斯电器有限公司

宁德师范学院

2023.9.1-2023.11.30

3

11760

4

胡金马

350************511

闽侯县青口镇金色年华培训中心

闽江学院

2023.10.12-2024.1.30

3

3528

5

董舒洋

350************515

福建画王烫印机有限公司

闽南理工学院

2023.7.1-2023.9.30

3

3528

6

曾健

450************513

福建画王烫印机有限公司

福建工程学院

2023.7.1-2023.9.30

3

11760

7

叶梦婷

350************141

福建画王烫印机有限公司

闽南科技学院

2023.8.1-2023.10.30

3

11760

8

马思彬

350************234

福州金石陶瓷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2023.7.1-2023.9.30

3

3528

9

洪洇洇

350************946

福州金石陶瓷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商学院

2023.7.15-2023.10.14

3

3528

10

曾文俊

431************19X

福州金石陶瓷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院

2023.7.1-2023.9.30

3

3528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