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青年见习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榕人社综〔2019〕8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榕人社综〔2019〕191号)文件精神,我中心按照程序开展就业见习工作。
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见习单位,有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含技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以下简称见习人员)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的,根据实际见习时长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在见习3个月(含)内留用且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实际留用人员,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2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第五批共收到1家见习单位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具体审核情况如下:福建亨智达科技有限公司,该单位就业见习3人,完成见习3人,申请见习补贴35280元(1960*3*2*3=35280)。
根据文件精神及企业申请,我局核实见习人员身份等材料,经局务会研究,拟同意以上1家就业见习单位的见习补贴申请,符合补贴对象人数3人(详见下表),合计发放就业见习补贴35280元。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闽侯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91-62198999。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就业见习单位 |
毕业院校 |
申请见习补助时间 |
见习时长 |
补助金额 |
1 |
苏祥达 |
350************218 |
福建亨智达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 |
2024.7.1-2024.9.30 |
3 |
11760 |
2 |
范耕源 |
371************816 |
福建亨智达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
2024.6.30-2024.9.29 |
3 |
11760 |
3 |
钱思帆 |
350************012 |
福建亨智达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
2024.6.24-2024.9.23 |
3 |
11760 |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