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
根据福州市商务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福州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商务电商〔2022〕27号)的文件要求,项目申报按“属地原则”逐级申报。请各乡镇(街道)按规定程序组织安排项目申报、材料初审、现场核验等工作,于2022年8月26日前以正式行文报送县商务局、县财政局,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附件:福州市商务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福州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商务电商〔2022〕27号)
闽侯县商务局 闽侯县财政局
2022年8月2 日